
清水县新城乡李湾村养殖小区建设项目
实施方案公示
项目名称:清水县新城乡李湾村养殖小区建设项目
项目文号:清农领办法〔2022〕4号文件
项目资金来源:省级第一批衔接资金
项目建设地点:新城乡李湾村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李湾村年出栏2000头的生猪育肥基地1座,其中:建设粪污一体化处理的养殖圈舍1500平方米,800元/平方米,需120万元;建设消毒室、技术服务室、防疫室、仓库等300平方米,450元/平方米,需13.5万元;硬化场地600平方米,130元/平方米,需7.8万元;场地平整15万元;接通生产生活用水、用电5万元;新建化粪池200立方米需2万元;新建检查井10座,每座500元,需0.5万元;新修排水排污渠350米,每米100元,需3.5万元;地磅1台2万元,需3.36万元;粉碎机2台需1万元;雾化消毒机、紫外线灯等养殖设备需3.36万元。自筹资金420万元(养殖户或经营主体自筹)用于采购育肥猪及饲料。项目总投资597.3万元,其中财政资金补助177.3万元,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和设备购置。建成后交由村集体,形成的固定资产所有权归村集体,按照“村账乡管”制度,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管监督,由村委会负责将圈舍租用给有能力发展养殖产业的农户或经营主体,租金全部用于增加村集体经济积累,确保项目资金保值增值。
项目施工方(产业项目实施主体)产生方式:
项目施工期限:2022年3月-2022年6月
项目受益对象:全村280户1238人
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由经营主体(承租方)每年按照财政投入资金的5%—6%向村集体支付租赁费,村集体制定具体的收益分配方案,其中80%用于村集体经济积累,20%用于带动本村至少16户监测户和脱贫户增收;通过务工带动20户收益,人均年增收3000元。
项目群众参与与利益连接机制:实现人畜分离,改善全村280户人居环境。
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新城乡人民政府乡长 张建新
公示时间:2022年1月22日—2022年1月31日
举报电话:县农业农村局:0938—7151249
新城乡人民政府:0938-72740003
清水县财政局 :0938-7151037
清水县畜牧中心:0938-8884687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通讯地址:清水县新城乡人民政府
清水县新城乡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