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城乡2023年第四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公告
根据中共清水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第四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清农领办发〔2023〕25号)文件,我乡此批次资金项目计划拟实施项目1个,涉及金额7.41万元,现将资金项目计划予以公告,公告期10天(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13日),欢迎社会各界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
0938—7274003(新城乡人民政府监督举报电话)
0938—7151271(清水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0938—7151249(清水县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
0938—7151037(清水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
12317(监督举报电话)
通讯地址:清水县新城乡人民政府
附件:
1.清水县2023年第四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清农领办发【2023】25号).pdf
2.清水县新城乡2023年第四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7.41万元).xlsx
新城乡人民政府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