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新城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精神,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全县“法治为民办实事”工作部署,锚定“法治与发展融合、服务与治理并重”核心定位,构建“责任传导—规范行权—普法惠民—执法护航—治理增效”全链条法治建设体系,将法治建设深度融入乡村振兴、产业升级、基层治理全过程,为全乡“保粮油、稳畜牧、扩药材、兴菌业、强特色、延链条”发展思路筑牢法治根基,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锚定政治引领,构建闭环式责任传导体系
一是高位统筹定责。成立乡党委书记、乡长任双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新城乡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普法责任清单》,细化23项具体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实施路径和完成时限,实现法治建设与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全年召开法治建设专题党委会议4次、工作推进会6次,聚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产业项目法治保障等8项难点问题集中攻坚,构建“一把手抓总、分管领导牵头、各部门协同、村社联动”的四级责任体系。
二是述法评议督责。健全“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机制,组织乡党政班子成员、12村党支部书记、4个乡属单位负责人开展年度述法评议,实行“书面述法全覆盖、重点岗位现场述法”,12名村支书提交书面述法报告,3名重点岗位干部现场述法并接受民主测评。将述法结果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直接挂钩,形成“述责、评责、考责、问责”闭环,倒逼责任落实。
三是素养提升强责。构建“分层分类、学用结合”的法治素养培育体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专题研讨2次、集中学习6次;组织54名公职人员完成“甘肃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学习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紧扣乡域特色产业和重点工作,邀请专家开展《农业法》《土地管理法》等专题培训3次,覆盖干部职工及种植大户300余人次;针对易地搬迁、劳务用工等领域开展政策解读4次,推动干部依法履职、群众依法维权能力双提升。
(二)规范行政行为,构建标准化行权运行体系
一是决策程序法治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项程序,修订《新城乡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法律顾问+产业专家”双重论证机制,邀请专业力量参与汉麻加工企业落户、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等决策论证3次。全年完成12件乡级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实现“决策前有审查、决策中有论证、决策后有跟踪”,未发生因决策违法引发的信访问题。
二是政务运行透明化。深化“阳光政务”建设,依托乡政务服务大厅、村公开栏及微信公众号,构建“线上+线下”公开平台,及时公布惠民政策、项目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信息156条。畅通监督渠道,开通举报电话、政务信箱,全年受理群众咨询投诉28件,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全年向乡人大主席团报告法治工作2次,征求代表意见建议12条并全部整改落实。
三是营商环境法治化。制定《新城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落实涉企行政执法“扫码入企”制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开展执法检查4次,未发生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为。建立柔性执法机制,对3起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实行“首违不罚”,以“执法温度”护航市场主体发展,构建“亲清有度、监管有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创新普法服务,构建精准化惠民普法体系
一是普法供给精准化。以“八五”普法收官为契机,建立“需求清单—资源匹配—效果评估”普法工作机制,结合“3·8”“4·15”“12·4”等重要节点开展集中普法1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覆盖群众4000余人次。针对返乡创业青年、农民工等群体开展政策解读8场次,提供“订单式”普法服务,实现“群众需什么、我们普什么”。
二是法律服务网格化。深化“一村一法律顾问”建设,与甘肃昊泰律师事务所签约,推行“线上咨询+线下驻点”服务模式,法律顾问每月到村服务不少于1次,构建“司法所统筹、律所支撑、村社联动”的法律服务网络。全年提供法律咨询112人次,成功化解土地流转等纠纷36件,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覆盖。
三是法治载体示范化。组建136人“法律明白人”队伍,开展业务培训4次,明确政策宣传、矛盾调解、法律服务等职责;评选“学法用法示范户”72户,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在四合、李湾等村打造法治文化长廊2处,在乡文化广场、村感恩园融入法治元素,构建“阵地宣传+典型引领+文化浸润”的普法格局,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四)规范执法行为,构建规范化执法保障体系
一是执法队伍专业化。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组织16名执法人员参加全县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全部取得执法证,实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全覆盖。制定《新城乡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开展执法业务培训3次,配备执法记录仪1台,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执法行为标准化、规范化。
二是执法领域精准化。聚焦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土地管理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22次,查处违规搭建、秸秆焚烧等违法行为21起。创新“说理式执法”模式,通过“讲法律、摆事实、谈危害、提建议”,成功劝导当事人自行整改23起,实现“零冲突”执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排查3次,未发现“村霸”等违法犯罪行为,筑牢安全防线。
(五)深化基层治理,构建法治化治理增效体系
一是矛盾化解多元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村调委会+乡贤调解室”多元联调体系,建立“1+4+N”矛盾纠纷化解模式,整合网格员、人民调解员、乡贤等力量。全年排查化解邻里纠纷、土地争议等各类矛盾218件,化解率达99.1%,其中186件在村一级化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二是治理效能法治化。完善“党建+法治+治理”融合模式,以“积分超市”“红黑榜”等载体抵制高额彩礼、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开展专项清查2次,整改问题8项,防范基层微腐败。以法治护航谢山便民桥、农村安全饮水等民生项目建设,确保项目依法依规推进,惠及群众3000余人。
三是安全防线法治化。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风险排查,整改隐患46处,开展应急演练3次,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答复流程,接待群众来访34次,回应“12345”热线诉求52件,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深化“平安新城”建设,开展夜间巡逻120余次,刑事、治安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18%,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思维培育体系不够健全
部分基层干部存在“重经验、轻程序”倾向,运用法治手段解决产业发展、土地流转等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部分干部学法积极性不高,法治知识转化为履职能力的效果不明显。核心原因:一是培育体系针对性不足,培训内容与重点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形式以集中授课为主,互动式、案例式培训较少;二是考核激励机制刚性不足,法治素养考核指标较为笼统,未形成有效的约束激励;三是法治文化浸润不够,乡村两级法治宣传氛围不浓厚,干部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干事创业的意识不强。
(二)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
乡综合执法队“一人多岗”现象突出,专职执法人员仅3人,且专业背景单一,在特色产业、生态环保等领域执法能力欠缺;部分执法人员存在程序不规范、文书制作不标准等问题。核心原因:一是队伍建设保障不足,常态化培训机制不健全,执法装备配备滞后;二是执法力量配置不均,受编制限制,专业执法人才引留难,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
(三)精准普法服务体系有待完善
普法仍以传统方式为主,新媒体手段运用不足,对青少年、老年人、种植大户等特殊群体的靶向普法创新不够;部分群众法治意识淡薄,存在“信访不信法”现象。核心原因:一是需求研判机制不健全,对群众法治需求摸排不精准,难以提供个性化服务;二是宣传队伍力量薄弱,主要依赖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村“两委”干部,专业普法人才匮乏;三是资源整合不够,未充分联动乡贤、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普法。
(四)法律服务供给体系不均衡
村法律顾问驻点服务时间有限,偏远村组群众获取法律服务的成本较高;“法律明白人”专业能力不足,化解复杂纠纷的能力欠缺。核心原因:一是服务保障机制不健全,法律顾问激励措施不足,服务积极性有待提升;二是数字化服务覆盖不够,“互联网+法律服务”未延伸至偏远村组,服务可及性不足;三是骨干培育体系不完善,“法律明白人”培训针对性不强,实战能力有待提升。
三、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健全素养培育体系,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制定精准化法治培训计划,开展专题培训6次,采用案例教学、模拟执法等互动式方式,重点覆盖产业发展、矛盾化解等领域法律法规。建立“以案释法”常态化机制,每季度选取典型案例开展研讨交流;完善干部法治素养考核体系,将法治表现量化为考核指标,纳入选拔任用重要依据。搭建“新城法治”线上宣传平台,推送法治知识、典型案例200余条,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
(二)完善执法规范体系,提升执法公信力
建立“老带新”传帮带机制,开展执法技能比武、案例研讨4次,提升执法人员专业能力。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细则,细化执法流程和文书标准,每季度开展执法案卷自查,邀请县级监督员开展专项督查2次,及时整改突出问题。优化执法力量配置,争取县级支持补充专业执法人员,逐步改善“一人多岗”现状。
(三)构建精准普法体系,厚植法治文化底蕴
开通“新城法治”微信公众号,制作推送普法短视频60余条,拓展新媒体普法渠道。建立“特殊群体普法清单”,针对青少年、老年人、种植大户等开展专项普法8次以上,开展“送法进乡村、进企业、进校园”活动20场次。增设法治宣传电子屏2块,更新法治文化长廊内容,吸纳乡贤、志愿者组建普法志愿服务队,形成多元普法格局。
(四)优化法律服务体系,增强民生保障实效
深化“一村一法律顾问”建设,建立服务考核评价机制,将矛盾化解、产业服务等纳入考核,推动法律顾问深度参与乡村重大决策。开展“法律明白人”技能培训6次,设置政策解读、纠纷调解等实战课程,建立激励机制,培育基层法治骨干。拓展“互联网+法律服务”覆盖面,搭建线上咨询平台,在偏远村组设立法律服务联络点,提升服务可及性。
(五)深化治理融合体系,提升善治效能
制定《新城乡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培育2个法治示范村,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健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就地化解”机制,培育1个个人调解工作室,实行“每月排查、季度研判、重大纠纷领导包案”制度。深化“企业法治服务员”制度,开展“送法入企”4次以上,为产业发展提供精准法治服务;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开展专项清查2次,以法治护航乡村振兴。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乡党委书记、乡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党委、政府重点工作,主持召开法治专题会议4次,审定相关文件;带头参加法治专题学习4次,开展“书记讲法”“乡长普法”3次,深入村组宣讲法治政策,覆盖群众800余人次,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县级政策落地成效
严格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部署要求,圆满完成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八五”普法收官等重点任务,“说理式执法”“多元矛盾化解”等做法有效呼应全县法治建设工作导向,为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大局贡献基层力量。
新城乡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