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贾川乡2022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按照《清水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制度》《清水县安全生产日常考核工作制度》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此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紧紧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严查细查。重点对全乡各行各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及重点行业领域醇基液体燃料使用情况进行排查整治,督促落实各村,乡属各单位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着力从根本上消除隐患。
二、检查时间及方式
乡安委办成立检查组,采用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询问情况等方式,从 2022年2月25日至2022年3月 5日对全乡各行各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及重点行业领域醇基液体燃料使用情况进行大排查大整治。
三、检查内容
(一)工商贸企业、非煤矿山、建筑工地建设项目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情况。
1.是否制定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2.是否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3.是否对机械设备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检修;
4.是否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5.是否按照复工复产的验收审核程序开展工作。
(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1.企业关于清水县 2022 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研判会商及复工复产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
2.防冻、防凝、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静电工作情况;
3.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本企业安全风险的研判及公示情况;
5.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完善情况;
6.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
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7.应急值班值守情况。
(三)乡镇机关、各行政村、卫生院、卫生室、学校、商铺及餐馆醇基液体燃料安全使用情况。
1.储存使用场所安全条件。(1)存储容器与周边民用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点安全距离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要求,设置地点应相对独立。(2)燃料箱应在单独空间装设,室外设置燃料箱时应采取防雨水、防暴晒等措施;
燃料箱的容积不得超过 0.8 立方米(约 800升)。(3)设置在独立房间内的应采用外开门,配置防爆机械通风设施和防爆型照卡明灯具,开关设在室外,储存容器应设置有相应容积的围堤等收集设施。(4)存储容器区域切忌与氧化剂、酸类、碱金属等混储。(5)存储容器区严禁使用产生火花的器材或工具。
2.容器、管线与灶具安全条件。(6)存储容器宜选用防静电 PE桶、不锈钢桶等专用容器,并保持容器密封、适时更换。(7)输送管线选用镀锌无缝钢管。存储容器出口、室内与燃具入口均应设置应急阔门。连接燃气灶具软管不宜超过 2 米。(8)燃料系统的管路、接头等应确保在承压 0.3 兆帕及 150 摄氏度情况下,无液、气泄漏。
3.教育培训安全条件。(9)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操作
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经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10)
单位负责人应对醇基燃料的储存使用全面负责,并有专人负责日
常的安全检查和管理。(11)落实企业三级安全教育,至少每周
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有新员工入职时要及时开展安全教育,并做
好教育培训登统计。
4.警示标识管理条件。(12)存储容器周围应设置“严禁烟
火”“严禁吸烟”等安全警示标志、标语。(13)存储容器的显著位置应设置警示告知卡,介绍醇基液体燃料的主要危险特性、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应急电话等内容。(14)使用单位要经常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对与处置能力。
5.购买运输装卸管理条件。(15)使用单位应向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合法经营单位购实符合《醇基液体燃料(GB16663-1996)》标准的醇基液体燃料。(16)装卸(或加注)醇基液体燃料时应有接地装置,使用防瀑泵和专用装卸软管,防止静电积聚,加注不得超过储液罐容积的 75%以上,使储液内有一定的安全空间。(17)装卸(或加注)醇基液体燃料时应检查运输专用证等证件,并做好周边安全警戒。
6.使用场所安全条件。(18)使用单位应将供应醇基燃料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及配送单位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证》、配送车辆、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等证件复印件登记、建档、留存备查,留存时间不少于一年。
(19)厨房操作间通风换气保持良好,空气不畅或密闭的空间应安装排风、可燃气体报警装置。(20)操作人员每天应检查阀门,开关及流量控制装置的安全情况,使用单位每月组织安全管理,专业操作人员集中开展一次检查,主要检查燃料箱、管路、呼吸阀、恒温垫、密封垫等安全情况,检查应做好记录。(21)使用单位应编制应急预案,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犯措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发生泄漏应及时断电,关闭阀门,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及水源。(22)制定醇基液体燃料安全使用操作规程、安全使用注意事项等制度,悬挂在使用场所,并监督执行。7.消防设施安全条件。(23)醇基液体燃料使用场所的电气管线应穿钢管,并采用防爆灯具。(24)醇基液体燃料存储容器和使用场所应配备足够、有效的干粉灭火器(8KG 两具)、灭火毯(四张)、砂土等消防应急器材。
四、检查安排
组长:周志雄 贾川乡副乡长
成员:赵孝义 乡市场监管所所长
毛文炳 乡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
黄明明 乡安监员
邵海员 乡安监员
各村、乡属各单位负责人
排查整治范围: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工地建设项目,工商贸企业、烟花爆竹经营店,乡镇机关、各行政村、卫生院、卫生室、学校、商铺及餐馆醇基液体燃料的安全使用。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检查组要切实提高认识,把抓好大排查大整治作为强力推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坚持不回避、不护短、不推诿,认真配合开展检查,把问题隐患查细、查准、查实,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二)认真履行职责。检查组在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的基础上,要坚决克服排查不深入不扎实、重留痕轻实绩等形式主义,不搞花拳绣腿,不做表面文章,敢于担当作为,对全县各行各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及重点行业领域醇基液体燃料使用情况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存在的问题,要严肃指出,限时整改。
(三)加强信息报送。检查组对检查情况要及时形成工作
信息报送县安委办,检查结束后写出书面专题排查报告,内容包括检查的基本情况、查出的具体问题隐患、整改措施和建议等,重大隐患情况要列出清单。报告重点要放在发现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