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贾川乡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贾川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
为稳步推进我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形成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根据《甘肃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与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甘未保办发〔2022〕2号)、《清水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成立乡乡未成年人护工作站的通知》(清未保组发〔2022〕1号),结合我乡实际,乡政府决定成立贾川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实施方案,请各村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牵头协调和推进各单位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全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导各村和各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督促检查各村、各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落实情况、完成情况;总结、交流、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工作内容
(一)成立贾川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张志雄 乡党委书记、武装部政治教导员
张晓明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 郭成荣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陈晓斌 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成 员:王 平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兼监察室主任
王平康 乡党委委员党建办主任
周志雄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罗 骁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胡小军 副乡长
李文辉 乡司法所所长
樊 炜 乡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田海鹏 行政执法队队长
毛文斌 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郭东飞 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吴应科 综治中心主任
赵孝义 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李 强 乡派出所所长
孟振刚 乡中学校长
朱俊锋 乡学区校长
吴颜云 乡卫生院院长
李治军 乡信用社主任
周黎明 贾川村党支部书记、儿童督导员
杨晓丽 林河村党支部书记、儿童督导员
李永红 董湾村党支部书记、儿童督导员
王小军 阳湾村党支部书记、儿童督导员
毛小翠 上湾村党支部书记、儿童督导员
马文军 崖湾村党支部书记、儿童督导员
裴晓龙 韩沟村党支部书记、儿童督导员
邵琪琦 梅江村党支部书记、儿童督导员
谢芳军 吊坪村党支部书记、儿童督导员
(二)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工作站设在贾川乡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我乡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落实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议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乡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同志加入。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不另行发文。
(三)开通未成年人保护热线。热线电话为0938-7432006,建立热线记录台账,并做好热线宣传工作。
三、具体措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
将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的各项任务进行分解到村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并抓好组织落实。各村要按照网格化、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充分发挥村的主体作用,组织指导做好入户走访、排查摸底、监护干预、帮扶转介、心理疏导、档案管理、跟踪回访等工作,履行法律赋 予的监护责任。要明确乡、村干部具体负责困境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建立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络机制,及时 掌握上级要求,反馈基层信息。
(二)强化保护责任。
进一步明确家庭在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依法履行第一保护人职责和义务。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引导家庭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提高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尊重和平等对待未成年人,确保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成立村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试点工作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各类保护对象进行入户走访、摸底排查,使之成为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的第一道防线。
(三)广泛宣传动员。
大力弘扬中华民族诚信友善、慈幼的传统美德,引导公民 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提高道德素质,凝 聚社会共识。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政策,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和 关爱工作的良好氛围。
贾川乡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