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全省旅游安全保障与应急管理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精神,落实国家旅游局和、省政府及省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强化“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全面落实旅游安全保障责任,深化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升旅游应急管理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旅游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旅游者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树立陇东旅游安全目的地良好形象,为加快建设陇东旅游强镇作出积极贡献。
一、落实旅游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旅游安全保障和旅游应急管理责任制,落实好旅游安全保障工作属地管理,陇东镇一把手负总责的根本要求,落实好陇东镇领导和各岗位人员“一岗双责”的基本要求,要明确专门领导分管和专门人员负责旅游安全保障工作,落实好旅行社导游员和旅游农家乐饭店服务员是游客安全保障第一责任人的要求,明确各岗位安全保障工作职责,确保旅游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
二、加强旅游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参加镇应急管理所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贯彻实施《甘肃省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旅游景点所在村开展旅游应急救援演练,在利用各种形式开展旅游安全防范和应急救援知识,增强公众的旅游安全意识。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救援能力。
三、深入开展旅游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按照国家旅游局和安监部门关于开展旅游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部署安排,建立旅游景点自查,村检查,镇督查的联动工作机制,加大旅游安全保障“打非治违”督查检查工作力度,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强隐患治理,打击非法违规经营,确保旅游接待各环节安全可靠。
四、强化重点时段的旅游安全保障。要着重抓好“春节”、“十一”黄金周及“五一”小长假等节假日的旅游安全保障工作,切实抓好国家级重大活动时段和恶劣气候条件下的旅游安全保障工作。要在这些时段组织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大对旅游交通安全、旅游消防安全、旅游食品卫生安全、旅游游览(乐)安全、旅游治安安全和防范突发自然灾害等方面的保障工作力度,强化对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采取得力措施,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旅游接待安全有序。
五、抓好重点环节的旅游安全管理。要特别强化对游客用车环节的安全监管,督促游客落实安全用车审核制度,协调交通、交警部门做好旅游客运车辆的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对旅游包车的监管,严防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主动协调配合公安、卫生、安监、质检、食药监、海事、消防等相关部门,加强对旅游节庆活动、大型游览和游乐设施、涉水(漂流)项目、高空游览项目、旅游餐饮、游客聚集场所的消防和防恐等重点环节的安全联合监管,严防火灾、食物中毒、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
六、积极妥善处理旅游应急事件。要加强值班工作,建立值班制度,明确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责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掌握相关情况,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强化旅游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发生旅游安全事故,要积极组织救援,按规定在第一时间向所在村和陇东镇人民政府、镇应急管理所报告,并逐级上报。要主动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
七、强化景区疫情防控工作。
(一)严控游客流量。景区科学合理设置承载量。要有效采取门票预约、智慧引导等手段,科学分流疏导游客,做好游客流量关口前置管控。
(二)防止人员聚集。应采取分时段、间隔性办法安排游客入景区。景区出入口、重要参观点等容易出现人员聚集位置要配备管理人员,加强游客秩序管理。优化设置游览线路。
(三)落实实名登记。应实行实名制登记,采取适当方式完整记录入景区游客联络方式、来往交通等信息,做到可查询可追踪。做好游客信息动态监测。
(四)加强游客防护。游客在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后方可入景区。保持交通、游览、休息、餐饮等场所人员间距。餐饮服务场所应加强循环使用餐具清洁消毒或使用一次性餐具。
(五)加强现场巡查。应增配人员,加大景区巡查力度,对随意摘除口罩、随地吐痰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不文明旅游等行为进行及时劝诫,切实维护好景区游览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