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ongdong/2021-00068
  • 发布机构:陇东乡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陇政发〔2021〕104号陇东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印发《陇东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四个一”关爱服务月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8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陇政发〔2021104


陇东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印发《陇东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四个一”关爱服务月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

现将《陇东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四个一”关爱服务月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村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陇东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8日


陇东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四个一”关爱服务月实施方案


按照2021年6月22日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兜底保障专责工作组会议安排,为切实解决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监护责任不落实、服务质量保障不到位、生活条件差、环境卫生差、精神面貌差等突出问题,确定7月份为全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四个一”关爱服务月,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及省、市关于切实做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监护照料服务的相关部署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托住底线、应救尽救、应养尽养”的原则,立足全县实际,以满足特困供养人员养老服务需求、提升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质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五保家园为补充、集中供养为托底、医养结合为辅助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四个一”关爱服务(每月理一次发,每半月洗一次衣服,每周打扫一次卫生,每半年发放一次衣被等生活必需品),实现全县所有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关爱服务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托底供养。强化政府托底保障职责,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服务、疾病治疗和殡葬服务等方面保障,做到应养尽养。

(二)坚持属地管理。镇政府统筹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特困供养人员关爱服务工作,落实责任,强化管理,加强服务

(三)坚持全面覆盖。健全关爱服务机制,加强与其它社会保障制度衔接,实现特困供养人员关爱服务保基本、全覆盖、可持续。

(四)坚持社会参与。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承接并开展慈善捐赠以及志愿服务等工作,为特困供养人员提供长期稳定的关爱服务,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特困供养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任务

(一)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行政村要对辖区内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的住房、吃饭、穿衣、铺盖、取暖、用水、用电、卫生、环境等基本生活状况进行全面排摸,切实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制定相应关爱照料救助机制。按照“有爱心、有耐心、有能力,长年在家不外出,且邻近便于照顾”的原则,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为每名特困供养人员筛选确定一名监护人,村委会、特困人员、监护人三方签订特困人员监护协议,切实明确监护人对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日常照料、疾病治疗、丧葬服务四方面的监护责任,进一步靠实监护人为特困人员代购生活用品、整理居室环境、清洁个人卫生等基本义务,特别是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供养人员给予日常生活、住院期间的必要照料。

(二)健全探视走访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乡镇主要领导、乡镇包村领导、驻村干部(村干部)、村级定点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监护责任人、包户责任人,七方面的监管照料、联合包抓机制,乡镇主要领导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包村领导和村级定点帮扶责任人每月不少于一次,驻村干部(村干部)、驻村工作队长(第一书记)每周不少于一次,监护责任人、包户责任人每天不少于一次上门探视走访,并做好探视走访记录,要做到“六查三问一监督”,即:查吃饭穿衣、查生活用品、查日常饮水、查起居卫生、查个人面貌、查生活安全,问需求、问健康、问满意度,监督评判监护责任人日常监护是否到位,督促监护责任人充分履行监护责任。

(三)强化关爱服务保障。在吃饭方面。各行政村要对本辖区内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其缺少的厨房餐具用品进行及时核查补充;对患有重病、残疾等生活不能自理的分散特困供养人员,指派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和积极动员基层妇联全面开展“巾帼暖人心”活动,为其每日做一次饭。在穿衣被褥方面。各行政村要对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穿衣所需、床上铺盖所需等及排查补新,县民政局要按照“四个一”关爱服务要求,为分散特困供养人员采购衣服被褥等生活必需品,由乡镇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发放到户到人,保证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穿着及精神面貌良好。在就医方面。各行政村要加强与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强配合,对患有疾病的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及时送医就医,各行政村负责督促监督促家庭签约医生定期上门问诊,镇政府协调镇卫生院、县医院等医疗机构开设“绿色通道”,实行“先救治、后付费”,切实保障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就医需求;为分散特困供养人员住院就医花费进行政策性报销和临时救助兜底,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宣传阶段(6月27日-6月30日)。各行政村要深入学习领会方案精神,对照本方案内容,结合各自实际,完善落实措施,细化分解任务,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四个一”关爱服务月相关工作。要加强对帮扶干部、业务干部的政策培训,要利用广播喇叭、宣传公告等多种方式,对“四个一”关爱服务月开展持续宣传。

(二)排查整改阶段(7月1日一7月30日)。各行政村要聚焦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四个一”关爱服务月主要任务,全面开展梳理排查,整改监护责任不落实、服务质量保障不到位、生活条件差、环境卫生差、精神面貌差等突出问题。要对排查整改工作进行台账式管理,及时梳理汇总自查自纠总体进展情况,从7月份起,每半月向镇政府办公室报送工作台账,由镇政府汇总后向县兜底保障专责工作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台账汇总表,并于7月25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情况总结。

(三)重点督查阶段(7月5日—7月20日)。县兜底保障专责工作组办公室从全县民政助理员中抽调业务精通娴熟人员,进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四个一”关爱服务工作交叉专项督查。县兜底保障专责工作组组长将带领专责组成员单位,根据各乡镇的进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暗访,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乡镇重点进行实地督导,对落实不力的现场督办。

(四)全面总结阶段(8月1日—8月10日)。全面总结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四个一”关爱服务月成果,形成工作情况报告,并就长效机制建立等工作作出具体安排。于8月10日前报县兜底保障专责工作组办公室。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乡镇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包村领导、村书记为组员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四个一”关爱服务月工作领导小组。履行职责,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关爱服务工作,及时衔接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靠实村级责任。各行政村要严格按照《甘肃省社会救助条例》《甘肃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天水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实施方案》等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救助供养政策和监督管理、关爱监护服务责任落实,维护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合法权益。要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做好探视走访工作,建好基本台账。要全面落实包保机制,及时掌握了解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情况和健康状况,督促监护责任人充分履行监护责任。要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培训,促使特困分散供养人员提高基本生活安全意识,掌握用电、消防、食品安全常识。

(三)加大督查评价。要建立督查通报制度,不定期组织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四个一”关爱服务情况专项督查,对基本生活没保障、居室环境比较差、日常生活不安全、监管责任不到位等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对工作落实不到位予以通报,推动“四个一”关爱服务月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