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陇东镇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做好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的要求以及《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包案督办和接访下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办字〔2017〕70号)精神,深入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集中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重要思想,以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为主线,不断畅通信访渠道,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常态接访、带案下访和包案督访的信访工作机制,变被动接访为主动接访,变群众上访为领导干部下访,着力抓好源头治理,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化解信访积案,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着力在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上有新的突破,使群众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基层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夯实,信访总量得到进一步下降,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明显减少,群众信访秩序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三、接访下访方式
(一)接访下访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坚持“谁接访、谁交办、谁督促落实”的原则;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方便群众、解决问题”的原则。
(二)接访下访领导
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各村、各单位班子成员。
(三)接访下访时间安排
镇党委、政府每天一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到信访接待场所接待群众来访,各村(单位)要每天安排一名村“两委”(单位)班子成员专门接待群众来访,做到随有随接、随接随处理。在做好定期接访的同时,领导干部要对一些信访积案,采取重点约访、带案下访、包案等形式,主动与当事人进行对接,必要时采取联合接访的形式,组织专门人员,深入分析案情,因人施策、因案施策,合力攻坚化解。
(四)接访下访公示
镇党委、政府在信访接待场所、公示栏等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开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的时间、地点、姓名、职务、分管领域等内容,各村(单位)也要向群众公开接访信息,方便群众选择,接受社会监督,营造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的浓厚氛围。
(五)接访下访规范
实行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四单-记录”(接访下访登记单、交办单、督办单、办结单,接访下访书面和音像记录)制度,从登记、接待、批示、交办、处理、反馈、归档等方面进行统一管理,并录入全省信访信息系统。
(六)督办落实
镇主要领导将对本乡镇、各村(单位)领导干部接待的信访事项跟踪督办,避免问题积累、矛盾激化、信访上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既定的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重要制度,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转变干部作风的有效途径,也是推动信访工作重心下移的重要举措。领导干部要坚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的重要性,把接访下访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与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分析信访形势、阅批群众来信、包案化解问题、推行“最多访一次”等结合起来,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深入一线、融入群众,直面矛盾、解决问题,切实履行好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二)靠实领导责任。镇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要主动靠前指挥、全程跟踪落实;其他领导要坚持“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信访工作,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精心组织推动。各村、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村、本单位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制度,采取过硬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精准用力发力,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四)强化督查问责。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要对各村、各单位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查找薄弱环节,督促限期整改。对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弄虚作假、包案督办流于形式、解决群众信访问题敷衍塞责等违反群众工作纪律和信访工作纪律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对因思想重视不够、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去市赴省进京问题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照《甘肃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