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guochuan/2025-00004
  • 发布机构:郭川乡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公安局关于元宵节期间文化活动安保事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02-08 信息来源: 郭川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2025(乙巳)年元宵节期间系列文化活动将于2月9日至12日(农历正月十二至十五晚)在清水县轩辕广场、轩辕湖公园及城区主街道等区域相继举办,为维护活动场所治安秩序,确保元宵节系列活动安全顺利进行,特通告如下:
一、活动举行期间严禁任何人在轩辕广场、广场北面河堤、轩辕湖公园及周边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违者将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天水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严禁任何人未经批准在活动举办区域放飞无人机等“低慢小”飞行器,严禁任何人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及危险化学品等违禁物品进入活动场所,违者将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二、2025年2月9日至12日元宵节系列文化活动举行期间,严禁在轩辕湖、轩辕桥头及桥上、红崖观桥头、轩辕湖西侧拱形桥及周边摆设摊点,违者将依法从严处理。
三、2025年2月9日至12日晚19时至活动结束,公安机关将对轩辕广场、轩辕湖周边和轩辕大道东至红崖路十字西至御景路口等重要路段进行管制;2月12日上午7时30分至活动结束,公安机关将对社火展演途经路段、场所及周边进行管制(具体管制路线参照交通管制通告),管制期间各种车辆应按公安民警指挥绕行。
四、违反上述规定不听劝阻、妨碍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清水县公安局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