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政发〔2023〕14号 签发人:王 鹏
远门镇人民政府
关于上报2022年清水县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参保领保对象新增退出情况的报告
清水县卫健局:
按照《清水县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办法》清政发〔2009〕18号文件规定,经镇政府审核,现将我镇2022年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对象新增1人,新增领保对象4人,参保对象退出0人,领保对象退出0人,随文上报。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