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农药管理、保护环境、保证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及人畜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县农技站统一下发的农药使用安全制定本协议,协议如下:
一、下发农药全部为县农技站统一采购农药,必须全部用于小麦、玉米、马铃薯等相应农作物病虫害防治。
二、乙方要加大农户宣传,必须按照农药使用说明科学使用农药。
三、乙方要加大农户宣传,对使用后的农药包装物必须集中回收,严禁随意丢弃。
四、要严格执行农药管理条例,村级建立完善发放、使用台账。加大农户安全使用宣传,对监管督促不到位,造成的人畜安全事故的要承担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