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村、镇属各单位:
现将《王河镇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王河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8日
王河镇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
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县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安办发〔2022〕18号)文件要求,深刻汲取近期全国自建房较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镇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工作,全面筑牢火灾防控工作基础,现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6个月的集中排查治理,全面摸清我镇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的基本底数实情和消防安全现状,聚焦设施建设、施工改造、物防技防、人员管控、基层治理、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发挥基层综合治理优势,总结经验做法,完善制度标准,探索形成全链条管控工作机制,积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9月30日。
三、整治范围
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及火灾高风险场所。
四、整治重点
治理重点为下列八类情形,凡未按要求整改的,不应继续作为生产、经营、租住场所使用。
(一)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
(二)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防盗网以及灯箱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
(三)3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或“前店后宅、下店上宅”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
(四)用于居住的自建房内设置冷库;用于居住的自建房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
(五)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每层面积超过200平方米,屋顶承重构件和楼板为可燃材料、安全出口数量不符合要求的自建房。
(六)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蓄电池在室内公共区域、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或房间内停放、充电;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及其设置的雨棚与建筑外墙、安全出口直接相邻。
(七)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违规动焊,电气线路老化、电气线路未穿保护管保护、私拉乱接电线的。
(八)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集中连片的区域性火灾隐患。
五、工作措施
(一)认真研判形势。各村、镇属各单位要对本区域本行业系统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形成有数据、有内涵、有结论的形势分析材料,精准施策,组织开展针对性治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抓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等火灾高风险场所安全管控。
(二)摸清底数实情。3月28日前,各村、镇属各单位要利用群防群治力量,对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开展摸底排查,掌握场所地址、业主及租户姓名、建筑层数及面积、房屋间数、建筑及装饰材料、使用功能、容纳人数、消防状况等信息,填报《生产、经营、租住村(居)自建房消防安全排查登记表》,建立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工作台账,推动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落地见效。
(三)防范突出风险。将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的老旧电气线路改造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统筹推动整治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不符合规范、线路连接不符合标准、用电负荷超过初装容量、违规私拉乱接电线等突出隐患问题。针对电动自行车突出风险隐患,公安派出所、各村委会要加强常态化巡查检查,严防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
(四)落实“十个一律”。一是对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临时房屋或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违规设置室外电动车集宁停放、充电雨棚的,一律拆除。二是对外窗、疏散走道设置金禹栅栏、防盗网以及灯箱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拆除或改为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三是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以及居住区域内房间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涡的,一律采用实体墙或防火门等进行有效分隔。四是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区域内设置的居住场所、或租住场所内设直不符合要求的冷库,一律搬离。五是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女全出口、疏散楼梯数量不足的,一律按要求增设。六是对电动车及蓄电池在室内停放、充电的,一律搬移至室外。七是对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和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八是对存在突出火灾隐患问题的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集中连片区域,一律挂牌督办。九是对发现的其他火灾隐患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一律限期改正。十是凡是未按要求整改的,一律减少居住人数,或停止生产、停止营业、停止租住。
(五)精准宣传教育。要利用网格员、公安派出所民警、消防志愿者等力量开展“入户宣传”、“上门提醒”,采取逐户发放消防安全宣传画、张贴提示标语等形式,结合场所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一对一、面对面”宣传教育。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镇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将其作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阶段的重要内容,专项行动期间,镇安委会、消委会将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定期调度工作情况,压实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坚决确保整治成效,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
(二)加强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安委会、消委会平台作用,建立健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移交查办等机制,会同行业部门、发动基层组织,实施隐患综合治理,形成整治工作合力。此次专项整治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日常督导检查、年终考核评比重要内容。
(三)建立长效机制。结合“十四五”规划、乡村振兴工作,将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纳入地方民生工程实施项目,提升本质安全。提高消防队伍建设质量,满足扑救初期火灾需要。落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职责规定,切实履行好消防执法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