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政治荣誉
选择参军,不仅是人生中一份难能可贵的经历,经过部队锻炼和洗礼,会增强政治上的敏感性和坚定性,能够早日加入党组织,人生不会偏离“主航道”;一人当兵,全家光荣,家属亲人也获得了“光荣之家”的政治荣誉。
1. 中国人民解放军是具有光荣传统、深受人民群众爱戴的人民军队,“一人当兵、全家光荣”,应征青年参军入伍后,县(市、区)政府为其家庭悬挂“光荣之家”牌匾。
2. 服役期间在部队立功受奖,县(市、区)人武部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将组织慰问、送立功喜报。
3. 现役军人享有优先购票、优先进站权益,在机场值机、安检、登机均设有专门通道;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名胜古迹可享受免费或价格优惠。
4. 军人、军人配偶、军人未成年子女在军队医院享受免费医疗,军官、军士父母和配偶父母在军队医院享受优惠医疗。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为退役军人免费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具有彰显荣誉、身份识别、待遇落实、服务管理的重要作用。
(二)奖励优待
义务兵服役期间,经济优待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政策,本科、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可达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可达25000元。
2. 甘肃省实行大学生参军入伍一次性奖励金制度,大学毕业生(含上半年入伍的毕业班生)按本科以上毕业生10000元、专科毕业生7000元发放;在校生(含新生)按本科7000元、专科5000元发放。
3. 甘肃省实行进藏兵(含高原条件兵)一次性奖励金制度,按每人10000元标准发放。
4. 从甘肃省入伍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其入伍时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的95%发放,每年发放两次,每服满6个月义务兵役发放一次。以2025年入伍的义务兵为例,服役两年发放家庭优待金约5.3万元;在高原服役的义务兵增发30%家庭优待金,每人约1.6万元。
5.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在退役后发放,按退役时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的100%执行,以2025年退伍的义务兵为例,每人可领取约2.8万元。
6. 应征青年服义务兵役期间,每年为其父母安排一次免费体检,参照当地企事业单位职工体检标准执行。
(三)发展培养
部队是培养人才的大学校,是全面锻炼人才的大熔炉。官兵经过部队系统的学习教育、严格正规的军事训练、积极向上的生活熏陶,思维层次、文化水平、心理素质将全面提升;决策、组织、指挥能力和时间、纪律观念会得到锤炼强化;还能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面对困难永不服输的拼搏精神。军人吃苦耐劳的品质、严谨务实的作风以及值得信赖的“军人品牌”,是日后走向社会、开拓事业、实现人生价值的宝贵财富。
1. 大学生士兵同等条件下服役满一年,且取得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可提前优先选取为军士;本科毕业生套改为中士第二年,专科毕业生套改为中士第一年。
2. 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服役满一年、历年年度考核及训练成绩优秀、政治立场坚定、志愿献身国防事业且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可参选大学毕业生提干。
3. 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服役满一年、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入伍前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少数民族的,年龄可放宽1周岁,截至当年1月1日),历年年度考核及训练成绩优秀、政治立场坚定、志愿献身国防事业的,可报考军校。
4. 上半年被批准入伍的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已完成专业课学习并取得毕业规定所需学分的,所在高校于7月颁发毕业证书;上半年被批准入伍的普通本科(职业本科)毕业班学生,已完成专业课学习与实习的,所在高校于3月中旬前组织完成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7月颁发毕业证书。
(四)优待政策
1. 从我省入伍的普通本科毕业生退役后,所在高校具备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的,退役两年内可获得推荐免试该校硕士研究生资格;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职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我省高校参军入伍毕业生均单列指标推荐为高校优秀毕业生。
2. 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的,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免予考试,给予规定学分;参军入伍的高职(专科)翌年毕业生,已取得规定学分的,可免毕业实习,征集入伍时由所在学校按学制规定的毕业时间颁发毕业证书;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
3. 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4. 从我省入伍服役满5年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10%—15%的公务员定向招录计划;全省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招录计划安排40%名额,定向招录从我省入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已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的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保留其身份和行政事业编制,组织关系、行政关系随转,服役年限计入工龄,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 全省每年拿出国有企业招聘总数不低于5%的岗位,定向招聘从我省入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纳入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招聘信息同步在同级人社部门官网公开发布;鼓励在职国有企业员工应征入伍,入伍前签订《甘肃省国有企业征集适龄青年退役复职返岗协议书》,所在企业保留劳动关系和岗位,发放入伍当月全部工资、奖金及补贴,服役期间享受在职员工除工资性收入外的福利待遇,服役年限计入本企业工作年限,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6. 退役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依法享受税收优惠,3年内免缴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长期限3年,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长期限2年,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
7. 对退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安置方式(服现役满规定年限的,按规定逐月领取退役金;不满规定年限的,一次性领取退役金);此外,服役满12年或平时荣立二等功、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的,由政府直接安排工作。
注意:2026年征兵相关政策规定出台后,以上内容如有冲突,按照新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