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养老保险60周岁到龄待遇领取
办理审批流程
一、领取条件:
以身份证出生日期算起年满60周岁当月办理
二、所带资料:
1.待遇领取人员身份证复印件2份;
2.待遇领取人员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2份;
3.社保卡或领取养老金一折通复印件1份;
三、办理流程:
1.镇政府初审 2.县养老保险中心复核 3.县信用联社发放;
四、注意事项:
1952年以后出生的领取待遇人员养老保险需缴足15年,缴费年限不足的需补缴,补缴养老保险去县上一马路县农业银行缴清。
办理丧葬补助流程及相关事项说明
一、所带资料:
1.注销登记表(村上打印盖章);
2.死亡人员的户口本复印件、死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继承人员户口本首页复印件、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4.继承人一折通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一式两份)
二、办理流程:
1.镇政府初审 2.县养老保险中心复核 3.县信用联社发放 王河信用社领取 ;
三、特别提示:
1.60周岁以上死亡人员办理丧葬补助;
2.60周岁以下死亡人员办理个人账户清退;
3.派出所销户成功立即在镇政府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注销并申请丧葬补助;
办理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所需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户口本复印件;
办理社保卡所需资料
1.所办人员一寸白底电子版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
办理参保关系转接
1.已满60周岁
参保人员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继续在原参保地领取待遇,待遇领取资格确认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未满60周岁的人员办理转接参保关系
跨县区:首先提供户口本,其次需前往转入地县社保局办理处申请办理接受函,然后携带接收函前往转出地县社保局办理转出参保关系。
本县区:在本县范围内迁移户籍的参保关系,不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直接办理户籍地址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