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大人民群众:
你们好!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位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森林火灾不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危害,也会给我们的生产生活环境带来严重破坏,一旦引发森林火灾,必将害人害已,殃及乡邻。为提高全民的防火意识,保护好我们的绿水青山,望各农户积极配合做好森林防火的宣传和预防工作,禁止野外用火,慎防引起火灾。
一、身在绿海中,防火记心中,冬春草木干,防火要当先。充分认识山火的危害,树立防火靠大家,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牢记“谁烧山、谁受罚”的教训。严禁一切非生产性野外用火,严禁烧荒。“清明节”祭祀要做到文明祭祀,做到“四个一”(即祭祀人员必须携带一个铁盆、一把铁锹、一把镰刀、清理出一片空地)。
二、遵守“七不准”:即不准烧地开荒,不准焚烧秸秆和地畔的荒草,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野外烧火煮食搞野炊,不准在野外吸烟、丢火柴梗,不准未成年人玩火,不准设电网捕猎。
三、群策群防,森林防火有力量,严查严管,森林安全有保障,森林护我家,防火靠大家;情系一片绿,心防一把火。镇村干部及护林员要见烟就查,一旦发现火情,就近群众无条件听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调遣,迅速参与扑火。
四、防火重在防人,管住火源是关键,一颗烟头能毁掉千顷林海,半柱香火可烧光万亩绿源。95%以上的森林火警、火灾都是人为造成的,着火原因有乱扔烟头、燃放鞭炮、烧田埂、上坟烧纸、小孩进山玩火等。因此,希望各农户强化火源管理,倡导文明祭祖,加强对痴、呆、聋、哑、精神病人和小孩的监管,进山不要乱扔烟头,让火源远离森林。
五、森林火灾报警电话及值班电话:0938-7328000。
我们相信,只要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我镇的森林防火工作就一定能做得更好,广大群众就能安居乐业,我们的家园就一定会更加秀美。
松树镇人民政府(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