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jinji/2021-00083
  • 发布机构:金集镇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中共金集镇党委〔2020〕99号发关于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排查整顿中存在问题的何镇钟等3人的处理决定
发布日期:2020-11-23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党委发〔202099

 

中共金集镇委员会

关于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排查整顿

中存在问题的何镇钟等3人的处理决定

 

各村党支部:

按照中共清水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清水县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县委办发202058号)和中共清水县委组织部《关于下发开展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基层自查方案的通知》(清组发2020136号)要求,镇党委成立了领导小组,组建工作组,按照走访调查、执纪执法部门筛查、县委组织部交叉互查、复查、镇党委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县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县委常委会审议认定等程序,经2020年11月23日党委会研究决定,不予承认张山村党支部何镇钟、杨郝村党支部王翰昌、潘山村党支部白彦锋3人党员身份,予以除名。          

张山、杨郝、潘山3村党支部要将此处理决定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镇党委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中共金集镇委员会

                          2020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