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jinji/2024-00027
  • 发布机构:金集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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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发〔2024〕26号中共金集镇委员会 金集镇人民政府金集镇山洪防御及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4-04-3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中共金集镇委员会  金集镇人民政府

金集镇山洪防御及应急预案


为建立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山洪应急、保障和防控体系,全面提高应对山洪灾害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消除山洪危害,规范救灾程序,落实山洪防御责任制,加强监测、预警、预报和避险防御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根据相关部门要求,结合我镇现状,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洪预警应急机构体系

金集镇地处清水县西南部,属渭北黄土梁昴沟壑半干旱山区,距县城38公里,海拔1200-1700米,年降平均雨量550mm,总面积88平方公里。金集镇地址土质松软,山体表层侵蚀严重,易引发山洪泥石流灾害。总体来看我镇的防洪形势比较严峻,为全面预防汛期自然灾害,降低因山洪泥石流灾害给人民群众造成的危害,全镇各村各职能部门在灾害预防上要统一、协调、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具体流程是:由镇防汛预警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全镇防汛预警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等5个应急工作组

1、金集镇山洪防御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刘有文 (镇党委书记)

刘亚平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白彦军(镇人大主席)       

成  员:卢  鹏(镇党委副书记)

袁国斌(镇纪委书记)

陈治伟(镇政府副镇长)

贾建通(镇政府副镇长)

邵雪艳(镇政府副镇长) 

刘孝忠(党建办主任)

赵天亮(武装部长)

刘  军(农业中心主任、司法所长)

江引弟(镇乡村振兴站副站长)

 昀(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柳志芳(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马  强(金集派出所所长)

王卫军(金集卫生院院长)

窦小明(镇农电站站长)

刘保强(金集学区校长)

杨志明(清水二中校长)

刘小成(金集信用社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由赵天亮担任办公室主任,王林、段磊、黄凯、汪天骄、金小斌、刘琳、郝佳、刘海莉、宋扬、张帆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等5个应急工作组,各村成立以青壮年农民和基干民兵为主体组成的应急抢险队(每队不少于50人)。各行政村成立以村书记为负责人的山洪防御工作组,各村均要设立降雨和水位、工程险情、泥石流、滑坡监测人员及信号发送员,并将人员名单报镇指挥所办公室备查。

2、职责和分工

金集镇防汛和山洪防御指挥机构在县有关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山洪防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各村山洪防御小组负责本行政村内地质隐患点的排查、预警、人员转移和抢险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制定和完善全镇山洪应急预案及预案培训演练,负责山洪防御避灾的有关责任落实、队伍组建、物资准备、预警建设等各项工作。

(2)掌握全镇山洪险情动态,收集各地灾情资料数据,及时上报发布预警信息。

(3)督促各村定期对泥石流、崩塌点、滑坡、不稳定斜坡等隐患点进行监测巡查。

(4)组织群众实施安全转移与避险、抢险,安置灾民,做好恢复生产,稳定社会工作。

(5)认真执行上级的命令,积极开展山洪防御的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的建设工作。

2.1 指挥所正副组长职责

组长职责: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全镇山洪防御工作,检查督促山洪应急预案及各村、镇属各部门职责的落实,并根据山洪防御的需要,指挥调度、发布命令,调集抢险物资器材,组织人员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副组长职责:负责山洪危险区、警戒区的监测和灾害发生时组织抢险,随时掌握险情动态;落实指挥长发布的防御抢险等命令,指挥群众安全转移和灾民安置;负责应急抢险、工程设施修复等工作。

2.2 指挥所办公室职责

指挥所办公室负责指挥所的日常工作,并在指挥所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协调指挥所下属各应急工作组及村级山洪防御工作组进行山洪防御工作,及时上传下达各种指令、信息,并对突发灾情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等。

2.3应急工作组主要职责

监测组:负责对全镇境内的灾情进行监测,同时对全镇的泥石流沟、滑坡点、不稳定斜坡等的位移等进行监控。

信息组:负责对国土资源、防汛指挥、气象、水文等部门发布的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掌握暴雨洪水预报、降雨、泥石流、滑坡、水利工程险情等信息,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转移组: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及预警通知,做好受威胁群众按预定的路线和地点转移的组织工作,负责转移任务的责任人要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调度组:负责抢险人员的调配,调度并管理抢险救灾物资、车辆等,负责善后补偿与处理等。

保障组:负责临时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的组织工作,做好被安置户原房屋搬迁建设及新的房基地审批手续的协调等工作。

应急抢险队:在紧急情况下听从防汛指挥机构的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

信号发送员:在获得险情监测信息或接到紧急避灾转移命令后,立即按预定信号发布报警信号。

村级山洪防御工作组在镇山洪防御指挥所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县相关部门的指挥。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山洪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其主要职责如下:

(1)村级山洪防御工作组职责

①协助镇指挥所制定和完善本村山洪应急预案,组织参加预案培训演练,落实本村山洪防御避灾的各项工作。

②掌握本村山洪险情动态,收集灾情资料数据及时上报,并向村民发布预警。

③组织巡查人员经常对辖区内的滑坡点、泥石流洪沟、崩塌点、不稳定斜坡等进行监测巡查。

④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及时开展避险、抢险,做好灾民安置及维护稳定、恢复生产工作。

⑤认真执行上级的命令,积极开展山洪防御工程与非工程建设等工作。

(2)村级山洪防御工作组长职责

负责全村山洪防御工作,编制并实施本村山洪应急预案及职责的落实,负责本村山洪危险区、警戒区的监测和救灾抢险,随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险情动态;落实上级发布的防御抢险命令,指挥群众安全转移、避灾躲灾;负责应急抢险和灾后工程设施修复等工作。指挥调度、发布命令、调集抢险物资器材,指挥全村开展应急避险、抢险工作。

二、监测预警

1、实时监测

监测内容:本镇内降雨,滑坡点、不稳定斜坡、崩塌点的位移等信息。

监测要求:有目的、有步骤、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监测、群测群防为主、专业监测为辅。

2、通信

报警可采用高音喇叭、固定电话、手机短信或敲锣等方式。考虑到降雨时可能伴有大风、雷鸣等干扰及停电因素,白天可采用敲锣,夜间可采用灯光信号进行报警,并派专人时刻监听、监视报警信号。同时逐步建立与通信方式相适应的山洪监测预警信息传输和信息反馈通信网,建立与县防汛指挥部互通的山洪数据汇集及信息共享渠道。

3、预报预警

预报内容:气象预报,泥石流和滑坡预报。气象预报由气象部门发布;泥石流和滑坡预报由国土资源部门发布。

预警内容:暴雨洪水预报信息;暴雨洪水监测信息;降雨洪水位是否达到临界值;各村可能发生泥石流或滑坡的监测和预报信息等。

预警启用时机:(1)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镇领导小组应加强防汛值班,密切关注雨情,当预报或发生的降雨接近或将超过临界雨量时,信号发送员应发布暴雨预警信息;(2)当出现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应发布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并做好相应救助工作的准备。

预警发布及程序:信号发送员应根据调查、监测、分析,按临界雨量、山洪征兆等及时发布警报。各村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预警程序和启用条件。

(1)在一般情况下,山洪防御预警信号由防汛指挥机构发布,由县、镇、村、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

(2)如遇紧急情况(滑坡、泥石流等)村可直接报告县级防汛指挥部和镇防汛指挥机构,并可直接发布预警信号,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

4、预警等级划分:

根据国土、气象部门预报的降雨强度及降雨范围,并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将山洪预警分为三个级别:

(1)当气象部门预报降雨强度为暴雨时为山洪危险预警,称为三级预警;

(2)当气象部门预报降雨强度为大暴雨时为山洪中度危险预警,称为二级预警;

(3)当气象部门预报降雨强度为特大暴雨时为山洪高度危险预警,称为一级预警。

我镇在全镇范围设有一定数量的雨量观测点,按照上级水利部门要求及参照外地经验,当某一观测点一小时降雨量超过29.4毫米时,即可发布该点为我镇的一级预警。

5、预警实施措施

镇指挥所在收到上级部门的信息后,处理办法:

三级预警:由镇指挥所根据上级部门提供的信息发布三级预警,将信息通知至镇指挥所全体成员和村防御工作组,镇指挥所副指挥上岗指挥;镇指挥所监测组、信息组投入工作,巡查信息员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地质隐患点状况,加强巡查和信息联系;其他各组人员应集结待命。

二级预警:由镇指挥所根据上级部门提供的信息发布二级预警,将信息通知至镇指挥所全体成员和村防御工作组,镇指挥所指挥长上岗指挥;镇指挥所办公室加强值班,监测组、信息组密切掌握情况。命令受灾害威胁的行政村在启动二级预警的基础上,由村山洪防御工作组加强巡逻和监测强度,降雨后每间隔1小时由村负责人向镇指挥所值班领导报告巡逻情况,并严格实行零报告制度(即使未出现问题,也要定时进行联络)。发现异常情况时,在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向附近群众预警的同时,要马上报告上级防汛指挥部。镇指挥所指挥长及镇指挥所下属的应急工作组、抢险队要迅速赶往该地,指挥并开展抢险救灾。

一级预警:由镇指挥所根据上级部门提供的信息发布一级预警,将信息通知到村、组、农户,启动预案;镇指挥所正副指挥长及全体成员到岗到位,各应急工作组、抢险队根据事先确定的分包任务,在降雨前到达分包地,靠前指挥,各责任人到岗到位,深入到各村组,做好群众转移安置,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并随时向县有关部门汇报情况。降雨后,每间隔半小时由巡逻队带队的负责人(一般由镇指挥所成员担任)向镇指挥所领导报告巡逻情况,严格实行零报告制度,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向附近群众预警。群众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向汛前指定的安全区撤离。在预警的同时迅速报告县防汛指挥部,请求支援。同时,镇指挥所将及时派出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5个工作组,各组要按照各自职能,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与上级部门信息中断后的处理办法:

镇指挥所根据当地的降雨情况,自行启动预案,并想方设法与县防汛指挥部及邻近乡镇取得联系。

与村组信息中断后的处理办法:

各责任人直接下到村组,按照预案组织指挥群众疏散转移、避灾、救灾。

村防御工作组在收到上级部门的信息后,处理办法:

三级预警:将信息及时通知至村主要干部,村防御工作组组长及各成员上岗指挥;巡查信息员密切注意天气和隐患点情况变化,加强巡查和信息联系;其他各应急小队人员集结待命,并随时向镇指挥所报告情况。

二级预警:将信息及时通知到所有村干部、各应急队和危险区、警戒区内各农户,巡查人员要加大巡查密度,做好人员转移等各项准备工作。并随时向镇指挥所汇报情况。

一级预警:将信息及时通知到所有村干部、各应急队和危险区、警戒区内各农户,启动预案;各责任人到岗到位,各应急小队投入抢险救灾,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工作,并将现场情况及时向镇指挥所及有关部门汇报。

与县、镇信息中断后,处理办法:

根据降雨情况通知到所有村干部和各应急队、农户,各村自动启动预案;各责任人到岗到位,各应急小队投入抢险救灾,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工作。并采取一切办法向外界传递消息,尽快取得联系。

三、转移安置

1、转移安置

确定危险区内的居民为需要转移的人员,对山洪危险区群众居住点及居住高程,隐患及险情状况逐村逐户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向可能受灾人员预先告知。一旦接到重要降雨预报后,各级责任人要立即上岗到位,按照既定的应急预案前往所包责任村组,组织开展险情巡查和防御工作;出现警戒预报以上的降雨或险情,预警信号发送员和责任人要及时果断发布预警信号,发出危险预报后,责任人必须在灾害发生现场组织指挥转移群众。

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有组织、有秩序地开展疏散转移。

转移地点、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向险情发生区附近的高地转移,根据实际的地形地势制定疏散转移路线及地点。并通过村防御工作组把转移路线、聚集地等方案细化到户,汛期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改变路线,转移路线要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易发生泥石流地带,不得顺泥石流沟上下游,滑坡的滑动方向转移,应向山沟两侧山坡或滑动体两侧方向转移。在危险区重要位置制作警示牌,标明转移对象、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

2、安置方式

应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分散等方式对转移人员进行妥善安置。安置范围应控制在本村邻近范围内,以利于安置人员正常生活和便于指挥。集中安置是指安置在村部、学校及空场等,分散安置是采取一对一的安置,每一农户安置户不超过二户。

3、应急措施

当交通、通讯、电力中断时,启用应急预案,以村(组)为单位,根据简易雨量站观测值和水位情况,结合平时经验综合分析判断,预警员鸣锣示警,党员、干部逐户上门通知,各农户相互转告,紧急转移到安置点。

4、转移安置纪律

转移时要严格落实责任制,采取镇、村、组干部层层包干负责的办法实施,明确转移安置纪律,统一指挥、安全第一,并向群众解释清楚。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后,一定要落实好群众的衣食住行、医疗、卫生防疫、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措施。对于特殊人群的转移安置必须采取专项措施,并派专人负责。

四、抢险救灾

1、抢险救灾准备

镇指挥所应对辖区村民做好山洪防御基本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增强群众自我防灾意识。镇及所属行政村山洪防御指挥所成员要首先学习山洪防御知识,熟记应急抢险和疏散转移程序。建立防御山洪抢险救灾工作机制,按照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指挥的原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抢险救灾方案,明确责任,合理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山洪抢险救灾工作。

抢险救灾的准备包括救助装备准备、资金准备、物资准备、人员组织、物资调拨、车辆调配和救护等。镇指挥所应积极配合县国土部门,配合水利局部门做好辖区内已建的山洪、泥石流及滑坡工程的安全运行,组织抢险救灾,做好抢险救灾物资的发放等工作;会同当地公安派出所维护抢险交通秩序和社会治安工作;开展山洪灾民的生活救济工作;联系电力部门保障抢险救灾的电力供应;配合交通部门组织人力抢修公路,保障抢险救灾路线的畅通,为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提供所需车辆等运输工具;联系通讯部门保障抢险救灾通讯设施畅通及优先传递抢险救灾信息;随时与国土、气象、水文部门联络,获得准确的雨情、水情信息,严密监测河道水位和天气变化趋势;负责提供辖区内仓储设施,保证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安全。

2、抢险救灾

根据山洪发生特点,一旦发现山洪发生前兆或灾害已经发生时,在及时向县政府、县国土部门报告的同时,应急抢险队要立即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物资等。各相关工作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紧密配合,奋力抢险救灾。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发生灾害时,首先要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同时切实维护好灾发地公共秩序。如有人畜伤亡时,要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掩埋人畜尸体,以防发生、扩散疫情。对紧急转移人员作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饮用水、衣物、帐篷等必要的生活用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卫生防疫工作。积极配合水利、电力、交通、电信等部门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设施,尽职尽责做好灾民安置及灾后重建工作。

五、保障措施

1、汛前检查

汛前镇政府应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及时处理,同时对可能引发山洪的工程、区域等安排专人负责防守。

2、宣传教育及演练

各村对本预案的主要内容,要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向各重点山洪防治村的群众进行宣传。

组织各村应急抢险人员熟悉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组织各村的工作人员开展实战演练。利用农闲时,在各点实地演练。

六、纪律

为了防御山洪,顺利开展救灾工作,金集镇特制定了以下工作纪律。

1、责任人执行职责纪律:各责任人因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具体责任不落实,没有预案或组织不力。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2、紧急转移纪律:各村如遇山洪发生时,应急抢险队应迅速组织人员进行疏散,按各村拟定的转移路线,将受灾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点;在紧急转移过程中,各应急抢险队人员因渎职,玩忽职守在转移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等的,除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3、灾民安置纪律:在灾民安置过程中,各安置人员要高度负责、积极、主动的将人员安置到安全地点;对不积极主动配合的相关人员,给转移安置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


附件:金集镇连珠村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金集镇水清村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金集镇桑寨村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金集镇潘山村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金集镇曹沟村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金集镇杨郝村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金集镇瓦寨村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金集镇槐树村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金集镇陈湾村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金集镇城科村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金集镇张牛村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金集镇张山村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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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