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属单位:
现将《金集镇矛盾纠纷专项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金集镇委员会 金集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3日
金集镇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全力维护全省“两会”及“春节”期间全镇社会大局安全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市、县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系统思维,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工作, 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和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最大限度消除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我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
1、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2、谁主管、谁负责,归谁调处;
3、预防为先,综合施策,多元化解;
4、依法处置,有效管控,确保稳定。
三、工作目标
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力争实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确保不发生重大“民转刑”命案、个人极端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四、组织机构
镇上成立全镇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刘有文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刘亚平任副组长,各村及驻镇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镇综治中心负责日常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
1、制定工作方案。各村及镇属各单位,紧密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
2、全面摸底排查。各村、镇属各单位要组织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力量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尤其是各村要加强区域内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做好信息采集等基础性工作。特别要加大涉及教育医疗、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经济债务、征地拆迁、非法集资,涉军维权、交通事故、劳资关系等重点领域的矛盾纠排查梳理工作力度,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的苗头隐患,做到底子清、情况明。要及时了解基层社会动态,掌握本辖区、本系统特殊人群,特别是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反常人员及性格偏执人员的思想状况和近期动态,确保矛盾纠纷及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全覆盖、无盲区、无遗漏。
3、建立工作台账。对本次开展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工作实行登记建档、销号管理制度,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隐患,建立工作台账,列出责任清单,分类动态管理,做到矛盾纠纷自排查、受理、登记、交办、办结到销号各环节有机衔接,确保工作责任可溯。
(二) 重点攻坚阶段
1、认真分析研判。各村及镇属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日排查日报告”工作制度,对每日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上报至镇综治中心,镇上每天进行分析研判,依据研判情况进行分类归类交办。
2、制定化解方案。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能即时化解的立即化解,对一时难以化解的,由各责任主体逐一分析研究,逐一制定化解方案,逐一落实包抓领导和具体化解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化解措施和时限。对疑难复杂纠纷,要
实行领导包案,一案一策,一个班子,一包到底,确保矛盾
问题解决、隐患消除,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问题不拖延。
3、扎实有效化解。坚持从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入手,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落实接访、约访、下访工作制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加大对社会闲散青少年的教育、关爱、监管及对特殊人群的走访管控工作力度,逐人走访,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发生。要组织法律顾问、网格员等进村入户,广泛开展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及时调处矛盾纠纷。
4、落实稳控措施。对容易激化升级或者涉及面广的重大矛盾纠纷,各责任主体要提前制定管控预案,严格落实包抓责任和管控措施,确保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案(事)件、规模性进京上访、越级上访和重大治安、刑事案件。
(三)巩固提高阶段
1、查缺补漏。各村及镇属各单位要对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进行“回头看”,对本辖区本行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不断巩固集中排查化解工作成果。
2、检查验收。镇上组成联合督导组,对辖区内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排查细致、化解及时、隐控有力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摸排工作不细致发生遗漏或化解、稳控措施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及镇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协调机制,认真组织实施。各村及镇属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全面掌握本辖区的重点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问题隐患,协调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推动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二)加强督导检查。镇上将对各村及镇属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定期通报情况,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导检查。
(三)严格考核问责。镇上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综治及平安建设绩效考评,对工作成效突出的村和单位在综治及平安建设绩效考核时予以加分。对领导不重视、工作落实不力,导致矛盾纠纷问题突出、发生重大案(事)件的, 视情况予以扣分、通报、挂牌督办。对因矛盾纠纷排查不深入、化解不力导致案(事)件多发、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者发生重特大案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强化信息报送。在集中排查化解行动期间,对重要工作信息要做到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大事快报,确保信息渠道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