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村民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切实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全面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甘农电〔2021]31号)要求,决定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排查
各村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毫不放松抓好生猪“瘦肉精”监管,迅速组织防疫员对辖区内肉牛肉羊养殖场(户)、重点生猪、肉牛(羊)养殖场(户)、贩运经营者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其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不留漏洞和死角。在养殖环节,重点检查养殖安全承诺制度、出栏保证制度及出栏检测等措施落实情况,严格核查养殖档案记录,严防虚假承诺和记录。在收购贩运环节,重点检查活畜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落实收购贩运记录信息制度情况,并动态掌握活畜购销渠道。要及时排查活畜交易环节,重点检查交易活畜有无检疫证明、收购贩运记录。要持续强化风险监测和隐患排查,建好排查台账,落实好关键环节抽检把关等措施。
二、开展抽样检测
各村要结合村情实际,组织防疫员开展“瘦肉精”抽样,对规模养殖场加大抽样频次,及时送县畜牧中心检测。同时,按要求每周报送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保持“瘦肉精”抽样工作常态化开展。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刘亚平任组长,分管领导王小菊、农业中心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刘军任副组长,农业中心专业人员、村级防疫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制,狠抓落实,确保“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能职责。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属地管理原则,切实落实“乡政府负总责、各村村委会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村委会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群、展面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人人知道危害,时时敲响警钟,处处抵制使用”的非法添加物整治氛围。
(四)畅通举报渠道。县级层面设立受理社会举报的电话:0938-8884687、7154826。镇级设立受理社会举报的电话:0938-7462508。各村要提高站位,严厉打击制销、使用非法添加物及假冒伪劣养殖投入品的违法行为,凡因措施不到位,造成食品安全事件要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
金集镇人民政府“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亚平 金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小菊 金集镇副镇长
刘 军 金集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周万保 金集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王卫东 金集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李冰池 金集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牛有焕 张牛村、城科村防疫员
刘行元 水清村、杨郝村防疫员
郭保林 桑寨村、曹沟村防疫员
周保东 连珠村、潘山村防疫员
张彦平 陈湾村、张山村防疫员
刘永成 瓦寨村、槐树村防疫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全镇“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军兼任,周万保、王卫东、李冰池为工作人员。
金集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