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有关制度;
(二)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三)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
(四)负责提出生态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和省、市及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十二)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十三)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天水市生态环境局麦积分局、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武山分局、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安分局、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张家川分局、天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天水市生态环境综合事务中心,共10家单位。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2年收入预算5138.25万元,比2021年4800.4万元增加337.85万元,同比增加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138.25万元,比2021年4800.4万元增加337.85万元,同比增加7%,增加原因天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按照要求提升执法装备服装及执法车辆,预算增加为罚没收入增加用于支付此项目。
(二)全年支出
2022年支出预算5138.2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37.85万元。
1.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3978.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25.24万元,公用经费353.01万元。比2021年预算3960.04万元算增加18.21万元,同比增长0.04%。增加原因系干部职工职务职级晋升,财政工资支出有所增加。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2年项目支出116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20万元,同比增加38%,增加原因是天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提升执法队伍建设需要购买支付及执法车辆。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涉密项目不公开)
2022年项目支出116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3945.8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2.59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46.88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360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272.93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2年本部门计划征收360万元,主要是各分局财政上划,罚没收入统一上缴市级财政,用于执法队伍提升建设。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较2021年无变化。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1年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21年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1年无变化。
(二)培训费
培训费71.8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56万元,同比增长0.008%,增加原因系加强环保“铁军”建设,年度业务技能培训增加。
(三)会议费
2022年0万元,较2021年无变化。
(四)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248.81万元,比2021年预算248.81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64757.82万元,主要用于各分局的三改一补项目、执法队车辆采购、其他污水设施项目采购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3305.52万元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绩效评价项目:2022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严格做好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与预算编制同步申报绩效目标。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七、其他说明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为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属二级预算单位,本次所公开的为预算汇总数据,该预算同步公开于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