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sthjj/2023-00028
  •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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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公开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3-10-18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2022年度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因机构改革原清水县环境保护局于2019年3月更名为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正级,现为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

主要职能是: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有关制度;负责全污染减排目标责任落实;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承担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固体废物及废弃化学品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等。

二、机构设置

我局内设办公室、污染防治股、生态股、环境管理股,下设天水市清水生态环境监测站,清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其中清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局机关执行局队合一工作制度。截止2022年底,共有工作人员26名,其中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清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19名,天水市清水生态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7名。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表册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956.2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34.92万元,下降25.94%,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实施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项目,项目支出较大,收支较上年度减少334.92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956.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6.24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956.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98万元,占41.93%;项目支出555.26万元,占58.0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956.24万元。与年相比,各减少334.92万元,下降25.94%。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实施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项目,项目支出较大,收支较上年度减少334.9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6.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4.92万元,下降25.94%。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实施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项目,项目支出较大,收支较上年度减少334.92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外交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3.国防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4.公共安全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5.教育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6.科学技术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30.50万元,支出决算为30.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9.卫生健康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10.46万元,支出决算为10.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10.节能环保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233.51万元,支出决算为895.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3.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申报下达我局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资金375万元和入河排污口整治项目资金20万元,上年结算项目资金186.6万元,以及人员类经费调整等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12.农林水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13.交通运输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16.金融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19.住房保障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20.11万元,支出决算为2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3.其他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4.债务还本支出

年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5.债务付息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0.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1.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21万元,增长11.82%,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工资晋升,年初核定的社会保障缴费项大于年初预算,后续追加金额。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金、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公用经费29.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5万元,下降2.11%,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年底有结余,上缴国库。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费、电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9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单位办公费用(具体包括邮电费、水费、电费、维修费、印刷费、办公用品购置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5万元,下降2.12%,主要原因是年度压减办公费用支出,至年末有结余,财政收回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指标所列党政领导干部培训比率,我局举办了相关培训班支出费用。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监测站专业技术用车,保障辖区内监测业务。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二级行政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20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1.54%。组织对“清水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清水县白沙镇入河排污口项目”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6.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2个项目均为涉水项目,其中清水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主要对我县已划定的水源地开展保护工作,保障群众饮水安全,清水县白沙镇入河排污口项目为乡镇污水收集建设基础设施,防治污水直排河道,通过部门绩效评价,2个项目均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清水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6.6万元,执行数为18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在产出指标方面,数量上全面完成既定的水源地保护工作,质量上符合项目方案的要求,成本控制上未超出预算;二是效益指标方面,经济指标上通过保护水源地实现就地取水,降低用水成本,为经济发展提供基本保障,生态效益方面对改善水环境质量上成效显著三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群众满意度较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受疫情影响,项目建设存在小幅度滞后。下一步改进措施:通过后期加快进度,及时完成了项目建设。

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2)清水县白沙镇入河排污口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在产出指标方面,数量上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收集建设工作,质量上符合项目方案的要求,成本控制上未超出预算;二是效益指标方面,经济指标上通过建设污水收集设施,降低水污染风险,为经济发展提供基本保障,生态效益方面对改善水环境质量上成效显著三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群众满意度较高。

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3。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4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2:清水县水源地保护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附件3:2022年白沙镇入河排污口整治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附件4:2022年 部门绩效评价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