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主要职能是: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有关制度;负责全市污染减排目标责任落实;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承担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固体废物及废弃化学品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等。
二、机构设置
我局内设办公室、污染防治股、生态股、环境管理股,环境监测站和执法队。我局核定编制29名,截止2023年底,实有在岗工作人员27名。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详细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
(详细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
(详细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详细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详细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详细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细见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详细见附件)。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细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25.8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30.36万元,下降55.46%,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存续建设项目资金,同比基数较大,因此2023年收支较上年度存在较大下降率。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425.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5.88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425.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9.88万元,占89.20%;项目支出46.00万元,占10.8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25.88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530.36万元,下降55.46%。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存续建设项目资金,同比基数较大,因此2023年收支较上年度存在较大下降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5.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0.36万元,下降55.46%。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存续建设项目资金,同比基数较大,因此2023年收支较上年度存在较大下降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5.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92万元,占8.67%;卫生健康支出11.21万元,占2.63%;节能环保支出350.65万元,占82.33%;住房保障支出27.10万元,占6.3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75.76万元,支出决算为425.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34%。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10万元,支出决算为36.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增长和养老、职业年金等基数增长原因致使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19万元,支出决算为11.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保基数核定口径变化,未达到预期预算数。
3.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9.59万元,支出决算为35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经济科目下较预算存在项目资金,导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88万元,支出决算为27.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增资及将基础绩效奖纳入公积金基数计算范围,使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9.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8.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9万元,下降6.17%,主要原因是规范基础绩效奖,奖金下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1.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万元,增长6.01%,主要原因是2023年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业务量增加,所用公用经费额度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工会费、福利费和其他交通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7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单位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工会费、福利费和其他交通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万元,增长6.01%,主要原因2023年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业务量增加,机关运行的各项经费均有所上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监测站专业技术用车,保障辖区监测业务。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8%。组织对清水县山门镇入河排污口项目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剩余1个项目资金为上年结余资金,该项目上年度已完成绩效评价,涉及项目资金26万元),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清水县山门镇山门村污水管网收集项目为乡镇污水收集建设基础设施,防止污水直排河道,通过部门绩效评价,该项目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清水县山门镇入河排污口项目等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清水县山门镇山门村污水管网收集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在产出指标方面,数量上全面完成既定的水源地保护工作,质量上符合项目方案的要求,成本控制上未超出预算;二是效益指标方面,经济指标上通过保护水源地实现就地取水,降低用水成本,为经济发展提供基本保障,生态效益方面对改善水环境质量上成效显著。三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群众满意度较高。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详细见附件部门绩效自评报告及重点项目自评表。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2023年部门整体自评报告.docx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 (附件:财务决算公开表).xlsx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2023山门镇入河排污口整治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20万元).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