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关于
加强“两考”期间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1年高考及中考将至,为了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应试和休息环境,确保“两考”顺利进行,现就加强“两考”期间噪声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建筑施工单位在5月20日至6月20日“两考”期间,严禁夜间(晚22:00时至次日6:00时)施工;高考期间(6月7、8、9日)和中考期间(6月16、17、18、19日),全天禁止工地施工作业。
二、各类文化娱乐场所噪音排放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营业时间不得超过夜间23:00时。
三、各商业网点、集贸市场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
四、两考”期间,考场周围严禁噪声干扰环境,各类噪音源应停止排放。
五、各类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坚决制止,并视其情节严肃处理。
六、欢迎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对“两考”期间的环境污染和扰民行为进行查处。
举报电话:12369 09387571832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