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sthjj/2021-00079
  •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关于清水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山门秦亭片区(生活污水部分)实施前公告
发布日期:2021-02-25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1.建设的必要性

目前清水县山门镇山门村、秦亭镇柳林村、山门镇大集村、山门镇大集榛子山、山门镇高桥新村、山门镇高桥罗家庄、秦亭镇赵尧村目前均没有配套污水处理站。清水县山门镇山门村、秦亭镇柳林村、山门镇大集村、山门镇大集榛子山、山门镇高桥新村、山门镇高桥罗家庄、秦亭镇赵尧村在县城发展的带动下,发展较快,人口数量急剧增加,污染问题更为严峻,污染量大。大量污水不经处理直接排入周边水体,严重污染排放水体和周边地下水水质,给居民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同时也制约了乡镇及乡村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就山门镇山门村、秦亭镇柳林村、山门镇大集村、山门镇大集榛子山、山门镇高桥新村、山门镇高桥罗家庄、秦亭镇赵尧村的污水治理而言量大、任务重!因此,从污染问题较大的项目开始实施,快速解决污染问题,清水县将山门镇山门村、秦亭镇柳林村、山门镇大集村、山门镇大集榛子山村、山门镇高桥新村、山门镇高桥罗家庄、秦亭镇赵尧村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污水治理的第一批项目进行实施。


2、设计规模

山门镇山门村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近期(2025年)130 m3/d,远期(2035年)150m3/d其中配套管网建设:主管网1.8km,支管网0.7km

秦亭镇柳林村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近期(2025年)190m3/d,远期(2035年)200m3/d其中配套管网建设:主管网0.8km,暗渠改造1.3km

山门镇大集村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近期(2025年)7.5m3/d,远期(2035年)5m3/d其中配套管网建设:主管网0.26km,新建排水渠0.3km

山门镇大集榛子山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近期(2025年)7.5m3/d,远期(2035年)5m3/d其中配套管网建设:主管网0.26km,新建排水渠0.15km

山门镇高桥新村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近期(2025年)15m3/d,远期(2035年)15m3/d其中配套管网建设:主管网0.2km,支管网0.1km

山门镇高桥罗家庄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近期(2025年)10 m3/d,远期(2035年)10m3/d其中配套管网建设:主管网0.3km,新建排水渠0.4km

秦亭镇赵尧村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近期(2025年)50 m3/d,远期(2035年)50m3/d其中配套管网建设:主管网0.16km,明渠改造0.6km

3、设计标准

清水县山门镇山门村、秦亭镇柳林村、山门镇大集村、山门镇大集榛子山、山门镇高桥新村、山门镇高桥罗家庄、秦亭镇赵尧村污水处理站出水执行甘肃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62/T4014-2019)中一级标准,进、出水水质详见表1。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运送至县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1  山门镇山门村、秦亭镇柳林村设计水质一览表

水质参数

进水水质

出水水质(一级)

去除率

CODCr  (mg/L)

600-700

60

92%

BOD5  (mg/L)

300-350

——

——

SS   (mg/L)

300-400

20

95%

NH3-N  (mg/L)

60-95

≤8(15)

95%(92%)

TN  (mg/L)

100-120

20

83%

TP(以P计)(mg/L)

6-8.5

2

77%

2  山门镇大集村、山门镇大集榛子山、山门镇高桥新村、山门镇高桥罗家庄设计水质一览表

水质参数

进水水质

出水水质(一级)

去除率

CODCr  (mg/L)

600

60

90%

BOD5  (mg/L)

300

——

——

SS   (mg/L)

200

20

90%

NH3-N  (mg/L)

30

≤8(15)

80%(50%)

TN  (mg/L)

35

20

43%

TP(以P计)(mg/L)

1.5

2

——

3秦亭镇赵尧村污设计水质一览表

水质参数

进水水质

出水水质(一级)

去除率

CODCr  (mg/L)

850-950

60

94%

BOD5  (mg/L)

350-450

——

——

SS   (mg/L)

300-400

20

95%

NH3-N  (mg/L)

100-120

≤8(15)

93%(88%)

TN  (mg/L)

120-140

20

86%

TP(以P计)(mg/L)

6-8.5

2

77%

4.资金保障

该项目列入列入市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预算,市县级财政各承担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