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中共清水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清农领办发【2022】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项目实施情况,项目上报工作应由村、乡镇逐级上报,但由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项目专业性强,设计复杂,因此,我局组织技术人员进行摸底、调查、汇总上报局党组,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现将上报情况在项目所在地行政村、乡镇级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3日至2022年11月9日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