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局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帮扶项目资产保值增值,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现就我局帮扶项目确权登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要求
(一)确权登记原则。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坚持资源共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
(二)确权登记范围。对2025 年我局实施的清水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白沙镇白沙村污水管网工程进行确权登记。
(三)确权登记责任。局领导及各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指导、监督、执行全局帮扶项目资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二、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类型
包括帮扶项目资产首次登记和变更登记。首次登记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对登记单元内全部帮扶项目资产所有权进行的全面登记。变更登记是指因资产类型、边界、权属、价值总额等内容发生变化而进行的登记。
三、相关主体配合事宜
帮扶项目资产所有权人、经营者等相关主体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2025年度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