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sthjj/2024-00020
  •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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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坚持“七举措”筑牢水上安全屏障
发布日期:2024-04-03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年来,清水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精神,对照省、市、县确定的目标任务,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及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大战略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稳步推进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压实生态环境工作责任。面落实主体责任。县委、县政府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底线任务,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环委会等会议专题研究部署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污染防治攻坚、辖区内水环境质量提升改善,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全力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

二是坚持多措并举,筑牢水生态安全屏障。清水县始终将河湖长制工作摆在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位置,举全县之力,制定《清水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实施方案》,建立县、乡、村三级河长体系,与麦积、秦安、张家川签署跨界河流联防联控协议,全力推动跨界河流管理保护共建共治共享,研究制定了河长制工作制度、河长会议制度、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等多项制度,竖立了公示牌,各级河湖长常态化开展巡河护河,切实做到了“巡河全覆盖、责任无盲区”。扎实开展河道清理整治,对牛头河、南道河、樊河、东干河等河流平整疏浚,累计整治河道60余公里。全面开展河道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对河道区域内存在问题进行汇总分类,责任落实到人,并明确具体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近年来,依法下发《执法检查整改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结案率100%,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常态巡查,狠抓落实,进一步改善和提升河道环境整治成效。结合河湖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和河道洪沟碍洪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严格河湖岸线空间管控,编制完成7条县级河流健康评价和“一河一策”方案。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巡查,制定印发《清水县牛头河汤峪河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大对华盛农业、天河酒厂等全县重点涉水企业的执法检查频次,督促重点涉水企业规范运行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稳定排放。全县49个入河排污口全部按照“一口一档”要求完成整治任务,全县黑臭水体基本消除,牛头河流域省考出境断面倪徐家水质达到Ⅲ类水体标准,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全部达到考核目标。

三是坚持防治结合,扎实推进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围绕全县整体区域开发布局,重点实施了土地开发整理、中低产田改造、高效节水灌溉、牛头河堤防治理、淤地坝建设、汤浴水库等工程,水利基础设施持续改善。累计新建高标准农田8.5万亩,新发展节水灌溉面积1.25万亩,新修堤防54.2公里,累计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40平方公里,建成供水水源保障工程2处、维修养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11公里,解决了7.6万农村人口的饮水不稳定问题。全面落实林长分层定期巡林机制,坚持县级林长带头巡、乡级林长主动巡、村级林长反复巡、网格护林员常态巡,县乡村三级林长扎实开展巡林巡草。狠抓河道综合整治,完成河道及支沟整治15公里。

四是坚持项目带动,持续增强水环境治理能力。坚持问题导向、任务导向,聚焦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饮水安全、农村污水和黑臭水体整治等重点工作,大力实施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红堡园区生物废水处理站等项目累计建成污水处理设施40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77%。预计投资3916万元实施牛头河流域樊河清水段水环境保护与水域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河道综合治理项目,有效改善生态面貌,维护河道岸坡稳定。

五是坚持主动作为,加强断面风险防范管控水平。为更高效、快速锁定污染源,分析水质超标原因,已在牛头河及支流处增设6处水质监测断面,对重点河段水质进行加密监测。若发现靠近某一个污水处理站的监测点位污染物浓度较高,将立即对涉水企业、附近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溯源排查并督促整改,确保地表水牛头河出境省控断面水质达到类水质标准。

六是坚持多点发力,推动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以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等工作为重点持续推进测土配方施肥,优化施肥方式,调整施肥结构,实施多元替代。全面落实废旧农膜回收各项工作,2023共回收废旧农膜1031.5吨,其中地膜957.2吨,棚膜74.3,废旧农膜回收率84.18%从蔬菜生产环节着手,以尾菜田间堆肥处理利用为主要方式,2023年产生尾菜约2.928万吨,处理尾菜1.554万吨,尾菜处理利用率为53.07%田间尾菜治理面积5.1万亩推动我县农业生产向优向绿发展,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七是坚持宣传引导,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充分利用“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6·17 ”全国低碳日、“8·15 全国生态日等重大节日,深入企业、学校、社区等场所,积极宣传《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水法》《黄河保护法》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制定印发《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清水县2021-2023年县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和《清水县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指导性目录》,督促有关部门利用重要节点加大对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增强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强化生态文明理念,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环保、支持环保、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