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sthjj/2024-00032
  •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多措并举积极推进烟花爆竹管控工作
发布日期:2024-08-3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深入推进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避免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环境空气质量严重污染重大环境事件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一是强化部门责任按照《天水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及天水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管控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清水县加强烟花爆竹管控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各责任部门烟花爆竹管控责任,要求各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共同促进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是开展联合巡查。各责任部门深入禁燃禁放的重点区域及重点场所,不间断督查巡查烟花爆竹燃放情况,全程盯守,不遗漏任何一个禁燃盲区,不放过任何一个燃放点通过及时劝阻、罚款等方式制止群众在禁燃禁放区域销售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同时向群众科普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以及保护环境的重要性,积极引导群众文明燃放烟花,奋力做好燃放烟花爆竹污染防治工作。

是加大宣传力度。采用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册、小喇叭、商场宾馆电子显示屏、两微新媒体、流动宣传车等方式开展进社区、进小区、进家庭、进校园、进市场、进商场、进酒店、进工地八进活动,宣传烟花爆竹燃放污染危害和禁放限放政策规定及法规,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与禁燃禁放区内的沿街门店、商场、市场、宾馆、酒店、社区物业单位、建筑工地等签订不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截至目前,共开展八进宣传活动60次、出动宣传车56辆次,签订承诺书160份,投放电子显示屏6处,张贴海报160份,发放宣传册280份;共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5起,立案查处2起,罚款金额200元;曝光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典型案件2起。

四是定期调度工作。县环委会办公室加强统筹调度,要求各责任部门每月25日前将本月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执法、监管、典型案例等相关工作台账交至县环委会办公室,县环委会办公室每月底及时将我县烟花爆竹管控工作开展情况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典型案例上报至市环委会办公室。

下一步,我县将持续加大宣传力度,盯紧重要时间节点及重点区域,加大巡查管控力度,全方位地将禁燃禁放各项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宣传渠道,切实提高公众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知晓度、参与度,营造出一个绿色文明、和谐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