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清水县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护水节水用水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河湖长制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黄河国家战略和“四水四定”原则,切实扛牢治水管河政治责任,持续加强水资源保护、管理、开发和利用等工作,全县水生态环境持续提升,全社会爱护水资源的意识不断提高,先后荣获第五届到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县、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国第六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等殊荣。
一、坚持节水优先,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坚持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利用制度,广泛开展《节约用水条例》等普法宣传,加强对重点用水户取水全过程监管,签订用水效率目标管理责任书57份。严格审查水资源论证报告22份,新办取水许可证8个,延续注册15个,依法征收水资源费12.4万元。持续约束和规范各类水事行为,立案查处涉水违法案件1起,落实罚款4万元。落实重点领域节水措施,投资127万元实施清水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和中水回用及雨水利用工程,率先在全市建成清水县中水回用示范教育基地1处,持续巩固提升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成果。
二、突出系统治理,强力推进流域水生态环境改善。强化河长制全面落实,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全县428名河长落实“巡、治、管、护”职责,开展巡河2万余人次,巡河率达到100%,对辖区内河道进行全面排查、实时监控、分类整治,累计整治河湖“四乱”问题32个,清除高秆作物654平方米,清理建筑和生活垃圾35吨。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全力推进水生态治理修复,抢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机遇,坚持山水林田湖草一体保护和系统治理,实施流域综合治理、淤地坝、国土绿化等项目,建成马连湾、大石头沟、牛家沟3座淤地坝,新开工的丰盛沟、青莲沟、史峡沟、后石沟、成寺沟5座淤地坝已完成建设任务70%,新修梯田5.8万亩,造林绿化5.5万亩,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4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达到77.49%,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三、突出夯实基础,有效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全力排查各类灾害隐患,排查出险工险段17处。强化防汛预警预报,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提前发布预警信息,视情启动应急响应,发布预警和雨水情信息59万余条。编制完成了《牛头河防御洪水方案》,修订县乡村三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152个,在建工程、水电站等编制度汛预案35个,重点涉河工程及沿河乡镇、村组开展防洪抢险应急演练33场次,提升防洪应急能力。坚持治理与发展相结合,深入实施全省水利“四抓一打通”工程,争取国债资金2.935亿元,加快实施汤浴水库等水网建设项目,完成了牛头河、南道河、稠泥河等河流防洪治理项目,新修堤防、护岸32.5公里,治理河道42.2公里,牛头河及其支流防洪体系不断完善,防洪能力显著提升。
四、突出宣传引导,严督实查强化河湖管护定力。充分发挥“河长+警长+检察长”、“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落实河长巡河“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加强河湖执法联合检查,巡河督查,强化与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协作配合,全力为河湖治理保驾护航。全年县河长办向各乡镇党委书记下发《工作提醒函》18份,向责任单位下发《问题交办单》19份,联合开展执法检查3次,整治清理1处占用河道、2处非法采砂问题。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把河长制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综合考核,制定落实河湖长制年度考核指标和县级考核方案,客观公正评价河长制工作成效。扎实开展美丽幸福河湖创建工作,2024年创建河段牛头河清水县全段通过市级评价验收。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节点,通过“线上+线下”,开展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河湖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