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废城市”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
近年来,清水县按照“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上下齐心协力,坚持高位推动、注重系统推进,积极探索工业、农业、生活等各领域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新方法、新路径,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高位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将“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制定印发了《清水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清水县2024年度创建“九个一”无废细胞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靠实各单位工作责任,明确无废城市建设指标要求,制定“无废细胞”创建评价标准,巩固基础,补齐弱项,推动各项创建任务落地实施。
二是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积极推行企业清洁生产,督促清水县烨鼎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通过市级审核验收。推动固体废物管理,全县7家一般工业固废产废企业已全部纳入甘肃省固体废物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平台及排污许可管理。2024年,全县固体废物产生总量0.11万吨,较2023年度下降21.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持续下降。构建绿色节能驱动,2024年新建建筑工程6项15万平方米,均符合《绿色建设评价标准》(GB/T50378-2019),绿色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100%。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后产量2072.73吨,全部用于园林、绿地施肥,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稳步推进生活垃圾治理,城区生活垃圾转运至中节能(天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处理,建成并运行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处理站17个,城乡生活垃圾全部实现终端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三是稳步推进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加强全县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力度,辖区内危险废物均经由固体废物动态信息平台进行转移,由有资质危废经营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对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日常检查,并严格执行联单转移制度,辖区内102个危废产生单位100%登记在册。规范医疗废物源头管理,51家医疗机构全部签订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协议,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100%。
四是深入推进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积极开展化肥减量增效,化肥利用率达到42.53%,农药利用率达到42.5%以上。开展尾菜农膜处理利用,尾菜处理利用率为54.14%,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5%。加强对秸秆的利用,秸秆回收利用率达到89.56%。积极采取种植结构调整等安全利用措施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7506.97亩,占总任务面积的100%。大力推广“有机肥+大棚蔬菜”、“畜禽粪便收集+有机肥生产”等粪污资源化利用新颖模式和先进技术,新改建畜禽养殖小区12个,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7.48%。
五是大力推进宣传引导。利用世界环境日、生物多样性保护日、生态日等节日,采取发放宣传单、设置咨询台等方式开展宣传,深入学校、机关、小区、工地、酒店等,开展公益宣讲活动,推动“无废细胞”培育工程项目,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引导公众推行绿色低碳的生活、消费方式,使全县“无废城市”这一新的发展模式和城市管理理念生动嵌入人心。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强化“无废城市”创建工作,一是健全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分工明确、权责明晰、协同增效的体制机制,聚焦无废城市建设任务指标,进一步压实各部门职责,明确“无废城市”建设任务分工,强化调度、督导和考核措施,确保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稳步向前。二是提升固体废物减量利用水平。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加快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回及资源化利用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程项目建设,切实解决工业、生活、建筑和农业等领域的固体废物实际问题,实现从“建设”向“建成”过渡,将“无废”理念和行动转化为生态环境“无废”的现实图景。三是促进形成全民共识。积极倡导绿色发展的生活方式,通过新闻发布、“两微一端”等方式大力开展环境保护和“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宣传,全面推进无废机关、无废小区、无废学校等无废细胞建设,将“无废理念”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推动形成多元参与的全民行动体系,营造“无废城市”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