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清水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议精神,对照省、市、县确定的目标任务,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及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大战略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稳步推进。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压实生态环境工作责任。制定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支部2025年度党建工作安排计划,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和“三会一课”以及周例会,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2025年全国、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坚持多措并举,筑牢水生态安全屏障。全面开展河道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对河道区域内存在问题进行汇总分类,责任落实到人,并明确具体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近年来,依法下发《执法检查整改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结案率100%,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常态巡查,狠抓落实。完成中央黄河流域排污口督查问题“清水县嘉原实业有限公司槐树湾商贸物流园项目厂区雨水排口”整治任务1个,对已整改完成的49处排污口进行“回头看”检查,确保整改成效不反弹。开展城乡15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按要求对28个农村污水处理站设置了入河排污口标志牌,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座,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全部达到考核目标,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三是坚持主动作为,加强断面风险防范管控水平。编制完成了牛头河“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通过了国家、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的评审。加大对华盛农业、天河酒厂等全县重点涉水企业的执法检查频次,督促重点涉水企业规范运行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稳定排放。
四是坚持宣传引导,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充分利用“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6·17 ”全国低碳日、“8·15 ”全国生态日等重大节日,深入企业、学校、社区等场所,积极宣传《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水法》《黄河保护法》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制定印发《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清水县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指导性目录》,督促有关部门利用重要节点加大对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增强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强化生态文明理念,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环保、支持环保、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