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优抚安置等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及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5、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等相关政策。协调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抚、抚恤等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7、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8、承担中共清水县委、清水县人民政府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
清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有办公室、优抚股、安置股、服务中心等四个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服务中心为下属事业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其他事业单位
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共1个:
清水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定编9人,实有4人。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587.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7.89万元。比2019年预算收入增加587.89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 新成立单位,2019无预算。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87.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587.89万元。比2019年预算收入增加587.89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 新成立单位,2019无预算。
(一)基本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65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3.79万元,公用经费2.86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16.65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 新成立单位,2019无预算。
(二)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0年项目支出471.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71.24 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71.24 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 新成立单位,2019无预算。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7.06 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40.83万元。
4、农林水支出0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0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X万元。(若政府性基金预算为0万元:则2020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减(减少)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长(下降)0 万元,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说明增减变化的原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长(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说明增减变化的原因)
(四)培训费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减0 万元,增长(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说明增减变化的原因)
(五)会议费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减0 万元,增长(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说明增减变化的原因)
(六)机关运行费2.86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86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2019无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85万元。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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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0年清水XX局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