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退役军人字〔2021〕14号 签发人:张浩
清水县关于优抚对象数据核查清理
情况的报告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为进一步规范优抚对象数据信息管理工作,实现优抚对象数据的精细化、动态化、规范化管理,做好优抚资金精准发放工作,切实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我局根据《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审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县优抚对象数据信息进行全面核查,同时与优抚系统数据比对,更新了相关信息。现将核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报告如下:
一、各类优抚对象人数对比情况
2020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有关优抚工作的一系列政策精神,全面采集优抚对象信息,进行身份认定,核实相关数据,并及时进行修正。2020年2月我县共录入审批通过各类优抚对象2076人,其中:伤残人员76人、“三属”人员13人、在乡复员军人14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32人、参战退役人员216人、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人员1724人、部分烈士子女1人。一年来死亡注销75人,审批通过新增110人。截止2021年3月我县现有审批通过的各类优抚对象2111人,其中:伤残人员85人、“三属”人员11人、在乡复员军人11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30人、参战退役人员208人、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人员1765人、部分烈士子女1人,为全面落实优抚政策提供了准确的依据。
二、实际发放人数和优抚系统人数偏差对比及原因
从2020年开始我们按月发放抚恤补助资金,逐月进行清理核查,到2021年3月我县共发放各类优抚对象2111人,其中:伤残人员81人、“三属”人员11人、在乡复员军人11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30人、参战退役人员208人、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人员1769人、部分烈士子女1人,全面落实了优抚政策。
通过比对,当月实际发放人数和优抚系统人数相差4人,偏差的原因主要有:一是新增换证伤残军人4名,刚刚换证结束,从4月份开始发放伤残抚恤金;二是去年新增上报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在优抚系统中通过省市审核退回4人,未及时修改信息重新上报。
三、核查清理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省市关于优抚对象核查清理工作的要求,始终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组织乡镇、村(社区)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每月核查上报一次,对死亡人员及时予以清理注销,对新增对象及时认定纳入。一年来通过核查清理,全面更新了优抚系统数据信息,因死亡减少的人员共75人,其中:清理取消死亡的参战退役人员11人、在乡老复员军人3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2人、“三属”人员2人、享受生活补助的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军人57人。新增审批通过110人,其中:伤残人员9人,参战人员3人,享受生活补助的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军人98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优抚工作是事关民生和社会稳定的大事,虽然我县在优抚对象的核查清理和数据更新上做了一定的工作,有力保障了优抚对象的生活所需,但与省市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优抚系统数据更新不及时,对死亡人员及时取消了待遇,但未在优抚系统中注销;二是数据修正不及时,对优抚系统中省市退回人员的信息未及时补录上报。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县将着重抓好以下几点:一是召开重点优抚对象核查工作培训会,就优抚对象核查工作开展范围、时间节点、具体流程、工作要求等进行业务培训,以便提高核查时信息数据录入的准确、安全、可靠性。二是成立核查小组,由局党组成员带队,会同乡镇、(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对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中所有享受国家抚恤补助待遇的“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伤残人员”以及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等各类优抚对象,采取入户核查和电话核查的方式相结合进行全面核查,进一步完善优抚数据库建设工作,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三是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及时更新优抚数据;四是进一步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切实做好优抚对象优待抚恤政策和社会保障政策相互衔接,确保各项优抚政策全面落实。
清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清水县财政局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