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退役军人发〔2021〕17号
清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印发2021年干部学法计划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服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全社会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县委、县政府普法工作规划和县依法治县办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学法用法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紧紧围绕省、市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部署,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为建设美丽新清水营造更优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推进学法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断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学法自觉性和依法履责的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为民执法的工作目标。
三、学习内容
(一)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
(二)主要通用法律、法规,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三)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
(四)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五)保密、廉政、防止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度;
(六)公文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七)国家、省、市新出台和新修订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学习方式
以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形式,通过以会代训进行集中学习,并通过网络、新媒体、学习强国、甘肃党建、国家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公众号等进行自主学习。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的意识,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切实使学法普法工作落到实处,提高干部职工做到学法、用法的本领。
五、时间安排
全年集中学法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通过以会代训、网络媒体、读报刊、中心组学习会、职工会等会议组织会前学法,其余集中学法由各内设机构自行组织实施并记录,无特殊情况,应做到逢会必学法。自主学习由各股室、服务中心自行组织人员学习,全年学习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会前学法按照如下要求进行:
1.讲法题目由讲法人根据学习内容要求、职能范围选定,并尽早提交办公室。
2.会议召开时,讲法人应给参会人员发放学法材料,讲法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小时。
3.会前学法按照讲法排序实行跨年度循环讲法机制,原则上前一位讲法人讲法结束后,应与下一位讲法人交接;如因特殊情况,讲法人无法按序施行,可与排序靠后的协商调换,但不打乱既定排序。由办公室负责协调落实。
4.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安排除《2021年学法计划》以外的其它法律法规和规章。
六、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营造氛围。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学法态度,认真、系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授课人员要提前认真拟定、熟悉学法讲稿,高质量完成辅导任务;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共同营造重视学法、参与学法的浓厚氛围。
(二)联系实际,学以致用。要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将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安全生产法治宣传贯穿于工作始终,将依法行政、依法执法落实到具体行动上,进一步推进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三)加强监督,增强效果。局党组要将法治学习情况纳入监督事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结果纳入干部职工年度考评优内容;全体干部职工要积极参加学法活动,遵守学习纪律,完成学习内容,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附件: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计划安排表.docx
清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