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退役军人局字〔2019〕3号
清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工作进展情况的
报 告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政办发[2018]203号文件)要求,我县认真组织,全面开展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现将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报告如下:
一、进展情况
我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按照省、市的统一安排,在10月30日印发了《清水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清政办发[2018]220号文件),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各乡镇组织实施。各乡镇采取全面走访、重点登记等方式,全面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逐人建立台账,完善信息资料,做到既不漏一人,又避免重复登记,全面掌握退役军人有关信息,初步为5322名退役军人健全完善了相关信息台账。在12月份又及时组织乡镇民政助理员召开了信息采集录入程序培训会进行统一培训,购置优抚系统信息采集设备21套,分配到18乡镇,以乡镇为采集点进行集中采集。同时印发了《清水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公告》500多份,分发到全县18个乡镇及260个村和永清镇4个社区进行张贴宣传,并在美丽清水微信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各乡镇又安排村(社区)干部通知本村(社区)的退役军人到所在乡镇采集点进行集中录入,初步建立系统联网、上下贯通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综合信息大数据平台。截至目前各乡镇正在录入过程中,已录入2315名,占应录入人员的43.5%。
二、存在问题
我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进度相对于全市比较滞后。经初步摸底,我县已建立信息台账的退役军人有5322名,截至目前仅录入2315名,进度缓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部分乡镇的信息采集设备受损已报送兰州正在维修,致使三个乡镇信息尚未录入,影响了工作进度;
二是部分退役军人长年外出务工,尚未回家,无法进行现场录入相关信息;
三是部分退役军人退伍证丢失,无法证明军人身份,需要在县人武部或县人社局查阅其档案,给录入工作带来一定难度;
四是部分在职的退役军人对信息采集工作认识不足,存在观望思想,对信息采集录入工作不积极、不主动;
五是因机构调整,乡镇民政助理员等待移交工作,从思想认识上没有重视此项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社会知晓率,调动退役军人的积极性,做到信息采集全覆盖;
2、加强部门之间衔接,尤其是乡镇与武装、社保等部门之间的配合,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3、继续加大督查力度,组成专门督查组对全县各乡镇、各社区的信息采集工作再来一次“回头看”,查漏补缺,加快进度,不留死角。
清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