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tuiyijrswj/2022-00015
  • 发布机构:退役军人事务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清退役军人局发〔2022〕4号清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8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为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诈老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 健全从源头上预防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增强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防控能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全国和省市县的统一部署,退役军人事务局召开专题会议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好老年优待政策,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老行为。以老年人健康为中心,自查自纠、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行为,织密扎牢防止养老诈骗制度笼子,确保老年人“养老钱”安全高效、合理使用,不断提高老年人生活保障获得感,以实际行动维护好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工作内容

坚持检查全覆盖与抓重点补短板相结合、自查自纠与检查抽查相结合、强化外部监管与加强内部管理相结合,分类推进退役军人及包抓小区老年人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活动,及时防范并化解领域非法集资风险,及时、有效控制潜在风险苗头,减少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增强老年人风险意识,有效防范和处置养老机构领域非法集资隐患和事件,逐步建立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排查主体

一是老年退役军人,二是包抓小区老年人。三是已退休干部职工。

(二)重点排查行为

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的下列行为:一是养老机构以“办卡”“养老地产”“保险理财”“养老养生”“保健品”“旅游”等名义吸纳或变相吸纳公众资金的行为,特别关注承诺以资金回报的行为;二是有信访反映、群众举报、媒体曝光或者公安部门前期已介入的养老服务机构的经营行为及养老服务机构在住所(营业场所)之外单独设立经营网点的行为;三是在养老机构内部通过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手机、传单、户外广告等媒介发布各类融资广告咨询信息的行为。

(三)摸排重点和方法

1.对照《清水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基层干部包抓情况汇总表》(附件3),重点排查包抓小区、退役军人、单位退休干部老年群体,及辖区内养老服务场所,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有没有因为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特别要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等情况。

2.采取重点摸排等方式,对包抓小区及退役军人领域内老人及养老服务机构逐一上门排查,通过与老人谈心谈话、老人或代理人、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老年人有关情况,填写摸排调查表。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上门排查的,要综合运用视频、电话、等方式进行调查。在养老机构排查中,要善于利用互联网大数据资源,登录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网、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筹网站,查询黑名单情况、涉诉情况以及关联公司、企业经营异常、违法失信等情况,多维度对养老服务机构(场所)进行风险画像,建立相应数据库。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4月)

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加强信息共享,统筹协调推进。针对乡镇辖区内老年退役军人进行全面摸排,对老年退役军人手机短信等方式公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涉嫌非法集资内容进行督查,掌握风险底数,全面分析监测养老机构领域非法集资风险状况。重点防患以“养老投资”“会员卡”“预付费”和投资“养老公寓”“养老山庄”等名义吸收公众资金的行为,深入排查、准确定性,把握风险防范化解主动权。

(二)宣传发动和全面摸排阶段(2022年4月20至4月30日)

对包抓小区水畔新城内排查对象逐一全面开展排查工作,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要将日常掌握的信息,与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获取的信息相结合相比对,汇总形成排查对象清单。在排查过程中,要充分依靠社区,形成排查合力,排查结束后,规范填写《清水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基层干部包抓情况汇总表》(附件3)、建立详细排查工作台账,对排查对象进行汇总和跟踪。

(三)依法打击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5月1日至9月15日)

对老年退役军人及包抓小区内退役军人开展全面彻底排查,定期汇总摸排情况,对照问题清单进行综合风险研判,形成风险隐患名单,集中加大力量对养老诈骗犯罪案件依法打击力度,深入排查退役军人领域内及包抓小区内以“养老”为名的各种涉诈问题和风险隐患,深入开展整治规范。

(四)总结提升和建章立制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

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及经验做法,围绕“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的防范、打击、整治及成果巩固,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推动出台管理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巩固行动成果。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工作纳入单位“一把手”工程,纳入2022年工作重点,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明确责任分工,分解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抓好落实。

(二)突出协作配合。要及时报告工作进度,发现重大案件线索、重大风险隐患,第一时间报告。要与政法、公安、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等单位建立定期通报机制,配合做好非法集资的调查认定、定性定级、风险评估、后续处置等工作。要与市场监管部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等部门建立登记备案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辖区内新增的经营范围中包含“养老服务”等内容的市场主体信息,通过现场核查确定属于养老服务机构的,要依法依规开展监管。

(三)建立长效机制。要以本次摸排整治行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快完善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机制,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不断健全完善老年人福利和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推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立,加大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减缓全社会“养老焦虑”。

(四)强化宣传教育。要梳理分析养老服务诈骗行为的新手法新伎俩,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风险提示,定期发布预警信息。要精准宣传、多样化宣传,走进小区、走进公园、走进广场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开展宣传,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要坚持宣传养老床位是用来养老的,不是用来炒的。要加强防范化解过程中的负面舆情监测和应对,并依法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