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积极推进全县无烟机关创建工作,发挥局机关在控烟履约中的表率作用,根据《清水县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实施方案》(清卫健发〔2021〕127号)要求,树立局机关禁烟良好形象,切实维护干部职工健康,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我局无烟机关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无烟机关创建工作,使全体干部职工树立控烟意识,自觉养成不吸烟的良好生活方式,形成公共场所控烟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获益的良好氛围。2022年底前创建成无烟示范机关。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退役军人局无烟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局无烟机关创建工作。
组 长:张永平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局控烟工作分管领导)
副组长:郭永平 办公室主任
成 员:局机关各股室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局办公室负责人兼任主任,负责局无烟机关创建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人员若工作变动或其他变化,则以新工作变动或其他变化人员为准。
控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协调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无烟示范机关创建活动,领导控烟巡查员、控烟监督员监督、巡查局控烟工作。
三、创建内容
无烟机关创建内容以《天水市无烟党政机关(自评)评分标准》为准。
四、创建步骤
无烟机关创建工作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准备阶段(2022年10月底)
1.成立县退役军人局无烟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控禁烟考核办法与奖惩制度。
3.组织学习《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文明办、全国爱卫办〈关于加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通知〉》《市控烟办、市文明办、市爱卫办〈关于加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工作的通知〉》《清水县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指南》。
4.设立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队伍,并对其进行控烟培。5.对全体干部职工吸烟情况进行摸底。
(二)实施创建阶段(2022年11月1日-15日)
1.签订无烟机关创建承诺书。
2.在会议室、厕所、走廊、电梯、楼梯等区域张贴醒目的禁止吸烟标识,并告知来访人员不得在办公楼内吸烟。
3.对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进行相关培训。
4.禁止在办公室内放置烟灰缸、打火机、香烟等烟具。
5.设立控烟宣传栏,适时安排控烟讲座,开展控烟宣传。
6.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不定期检查,发现吸烟人员,及时劝阻,并形成记录台账。
(三)总结申报阶段阶段(2022年11月16日-25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局机关各股室控烟工作进行初步验收,对无烟机关建设工作进行阶段性小结,并向控烟部门进行无烟机关申报审核。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机关控烟工作已纳入市级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各股室要充分认识无烟机关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充分利用展板、宣传标语等形式,加强控烟宣传,强化控烟知识培训,使全体干部职工积极行动起来,广泛参与到无烟机关创建工作中。
(二)明确目标,狠抓落实。各股室、单位要严格按照《无烟示范机关标准及评分表》自查自改,确保我局创建目标按时完成。
(三)实施考评,强化奖惩。控烟工作列入年度工作作风考核扣分项,与年终考核挂钩。对在控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股室和个人,给予表扬及奖励;对问题较多的股室或多次违反控烟规定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在年终考核中,给予相应扣减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