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tuiyijrswj/2021-00036
  • 发布机构:退役军人事务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工行为规范
发布日期:2020-01-1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清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工行为规范

一、坚持工作原则,不折不扣地贯彻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公道正派,秉公办事。

二、坚持保密制度,不准泄露有关退役军人信息和其他涉密文件档案内容及属于局内部掌握的情况。

三、坚持群众路线,关心群众疾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做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贴心人,善待服务对象、严禁对服务对象的要求和意见漠然置之、甚至做损害群众利益的事。

四、坚持深入实际,讲求实效,不准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五、坚持艰苦奋斗、勤俭朴素、谨慎交友,不准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六、坚持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不准违反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

七、坚持襟怀坦白、光明磊落,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不准搬弄是非、挑拨离间,不准传播或听信小道消息,不准利用职权打击报复。

八、坚持热情服务、谦虚谨慎,不准盛气凌人、简单生硬、骄傲自大。

九、坚持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工作期间不准串股室聊天、不准高声喧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