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医疗保障局关于
编制上报2021年部门预算的报告
县财政局:
根据《清水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21年县级部门预算及2021-2023年财政中期规划的通知》(清财发〔2020〕28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预算管理实际,现就编制我局2021年预算有关事宜汇总上报。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甘医改办发[2020]81号,每人市、县级配套12.4元,市、县级配套都由县财政负担。2020年参保缴费296201人,2021年预计参保296701人需配套资金367.91万元(296701*12.4=3679092.4元),用于支付城乡居民住院医药费、特殊病种门诊费。
二、依据清政办发[2019]139号,2020年预计全县需全额代缴15013人,需全额代缴资金420.36万元(15013*280=4203640元),用于代缴特殊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三、财政对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资金的补助,县区财政按人均不低于1元安排资金,2020年全县预计32万人,需医疗救助补助资金32万元(320000*1=320000元),用于城乡医疗救助费。
四、财政对离休人员医疗费的补助,2021年离休人员8人,住院门诊预计共需20万元(8*25000=200000元)用于支付全县离休人员医药费。
五、伤残军人魏子成假肢费3.12万,用于支付财政局伤残军人魏子成假肢费用。
六、依据清医保障发[2019]29号,聘用临时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5人需县财政每年预算资金12万元(5*2400=120000元),用于支付临时人员工资。
七、按照县编办、人事部门审核确定的2020年12月份工资为基数,医疗保障局共有职工25人,其中在职职工25人,2021 年工资预算共计251.48万元。
八、公用经费按照每人每年3600元计算,2021年我局在职职工25人,需9万元。
2021年全部预算资金合计1115.87万元。
请审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