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医疗保障局关于
发放2020年4月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
救助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有效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切实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按照天水市医疗保障局下发的《天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天医保发〔2019〕8号)文件精神,经各乡镇审核上报,我局党组会议审批确定,2020年4月份乡镇共有26户26人建档立卡困难群众符合医疗救助条件,发放农村医疗救助资金53908.1元。望各乡镇收到通知后,尽快告知医疗救助对象领取救助资金,如有延误造成群众上访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清水县医保局2020年4月份建档立卡户医疗救助金发放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