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定点医药机构
2019年度协议执行情况工作汇报
市医保局:
为贯彻落实市医保局《关于做好2019年县区定点医药机构日常监管工作考核及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清水县医保局结合我县实际,成立考核组,对辖区内34家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落实情况进行了集中考核,现将考核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清水县共有定点医疗机构34家(其中县级公立医院4家、乡镇卫生院22家、民营医院8家),定点零售药店26家。2019年8月,我局组织召开“清水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签约暨问题整改会议”,与24家定点医疗机构续签了新版服务协议;对6家定点医疗机构下发了限期整改的处理决定,对4家定点医疗机构下发了限期整改暂停拨付的处理决定。整改完成后,我局及时组织力量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实地考核,并上报市局。经市局复审后,我局又重新与10家定点医药机构签订了新版医保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