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医疗保障局
岗位职责和服务承诺制度
局属各股室、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 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形象,制订岗位职责和服务承诺制度。
一、局长、党组书记
(一)岗位职责
1.主持党组及全局工作,统管全局人事、财务等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省、市医保局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指示。
3.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计划,确定年度目标任务和阶段性工作重点,并负责抓好落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等重要会议,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5.监督各股室、中心的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6.负责组织开展大型调研活动,掌握全县医保工作情况,及时总结经验,为县委、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7.负责审签行政重要文件材料。
8.按照中央、省、市、县要求,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综合管理等工作,并抓好落实考核工作。
9.组织协调和指导单位党的建设工作,抓好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服务承诺
1.以身作则,坚持原则,勤政廉洁,抓好局党支部和局领导班子作风建设,监督局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
2.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任用局管股室、中心中层领导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3.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全局党员干部廉洁从政,预防职务犯罪,防止发生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