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yibaoju/2021-00174
  • 发布机构: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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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公开
清医保障发〔2021〕29号清水县医疗保障局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发布日期:2021-07-09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清水县医疗保障局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局属各股室、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 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形象,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坚持集体学习

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新修订的《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有关规定,组织党员干部进行讨论。

二、严格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原则,认真落实中纪委提出的“四大纪律”、“五个不许”及中央八项规定,防止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利谋取私利,落实中央提出的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始终做到明明白白干事、堂堂正正做人,树立清廉务实新形象。

四、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意识。所有党员应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列入绩效考核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考核,并作为年终评比先进的依据。二是完善制度。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总体要求,针对薄弱环节,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三是加强监督。每个党员干部要经常对落实廉政建设的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并作为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的必谈内容。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或由于工作不负责任而不履行职责造成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