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医疗保障局领导干部
深入基层、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制度
局属各股室、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改进我局工作作风,推动各项工作的深入有序开展,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度清水县医疗保障局考勤制度。
一、局机关及中心全体干部职工上下班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干部职工上下班必须亲自到局机关办公室签到,超过十分钟上班视为迟到,提前十分钟下班视为早退。上午8:30、下午2:30前签到薄交由值周领导把关审查,中午12:00,下午6:00下班时办公室领回签到薄,干部职工签名后方可离开单位。上班期间,局长、值班领导要进行不定期查岗,无正当理由不在岗者视为旷工。上下班不按时在签到薄签名者视为迟到早退。考勤结果由办公室每周汇总,值周领导签字确认,月底汇总后交局长审核签字,并于下月一日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