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天水市医疗救助市级统筹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天医保〔2023〕33号)和《关于对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全额代缴和差额征缴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医保发〔2023〕92 号)精神。经审核汇总,我县2024年1-3月医疗救助支付110091.78 元。其中:依申请救助3人,金额15371.43元;低收入人口医疗救助70人,金额94720.35元。
特此公示。
清水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