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天水市医疗救助市级统筹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天医保〔2023〕33号)和《关于对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全额代缴和差额征缴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医保发〔2023〕92 号)精神。经审核汇总,我县2023年10-12月医疗救助支付5586344.13 元。其中:一站式结算19305人,金额4369936.82元;手工结算406人,金额1216407.31元。
特此公示。
清水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