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省民政厅下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142号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切实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清政办发〔2018〕82号)、天水市医疗保障局下发的《天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天医保发〔2019〕8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经审核汇总,我县2023年4-6月医疗救助支付4020588.42元。其中:一站式结算15238人,金额3484512.72元;手工结算228人,金额536075.7元。
特此公示。
清水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