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yibaoju/2025-00017
  • 发布机构:医保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医疗保障局关于2024年度全县定点医药机构考核工作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5-03-24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天水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为全面监测全县定点医药机构2023年度医疗保障政策执行情况,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持续推进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做好2024年度定点医药机构10%履约保证金清算兑付,按照天水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开展 2024年度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年度考核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清水医保经办实际,对2024年度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了考核工作,现将考核结果进行上报:

一、基本情况

县医保局考核自2025113开始124,共用时12天。期间成立5个考核工作组,申国凤同志为组长,对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按照要求进行线下(现场)考核评分。考核工作开展前,首先通知各定点医药机构对2024年度医保服务协议履行情况进行自查,并形成书面报告。考核组主要采取现场核查和病历评审的方式,主要针对定点医药机构在院患者、诊疗服务、诊疗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药品和诊疗项目管理、医保政策执行和刷取医保卡规范化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2025113日至124,考核定点医药机构87家。其中考核定点医疗机构31家,对当日在院患者进行了住院信息核对,对入院和治疗情况进行了当面询问,共随机抽取病历600 余份进行了检查;深入定点零售药店56家,对药品明码标价、执业药师在岗情况、医保刷卡情况进行了检查。从考核结果来看,我县定点医药机构能够充分认识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吸取教训,扎实开展整改,医保基金使用日趋合理,就医环境进一步改善,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考核结果

(一)总体情况:大部分定点医药机构能够较好地执行医保政策,医疗服务质量较高,医保基金使用合理,患者满意度较高。

一是各定点医药机构已基本建立了完善的医保管理结构。各定点医药机构高度重视医保管理,并严格遵守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组建了由院长或分管业务的副院长领导的医疗保险管理领导小组,并设立医保科负责日常事务,有效推动了医保管理与医疗服务质量的同步提升。二是医保政策的学习和宣传方式多样且成效显著。大多数定点医药机构在显眼位置设有医保政策宣传板,并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医保政策。部分医院将医保政策、法规和自费药品目录编纂成册,分发给所有医务人员学习。还有部分医院和药店安装了医保政策宣传的LED屏幕,或在门诊大厅设置了医保知识宣传区和医保业务办理流程图,有效地宣传了当地的医保政策。三是医疗管理制度持续得到优化。大部分定点医院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了相关制度,主动加强医保管理,提高了医保管理工作的效率。多数医院已制定医德医风和质量控制制度、出院患者回访制度、医务人员行为规范和监督制度,并公开了投诉举报电话。各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严格把控入出院标准,从根本上预防和杜绝医保基金的不合理支出。四是诊疗行为更加规范化。经过连续四年的省市第三方检查,各定点医药机构对医保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在履行服务协议过程中,他们不断强化红线意识,严防违规开药、冒名顶替住院、挂床住院、分解住院、虚报费用、诱导住院等问题,确保医保基金真正用于急需救治的参保患者。

(二)存在的问题一是个别医药机构存在医保政策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如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的医保报销范围不明确。二是个别医药机构存在过度医疗和虚假报销的违规行为。三是信息化建设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医药机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不完善,影响数据共享和监管效率。四是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的问题。

三、下一步打算

(一)提高各个定点医药机构思想认识。一是加强政策宣传与培训通过多种渠道(如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向参保人员和医药机构普及医保政策,确保政策内容透明、易懂。同时定期组织医保政策解读和操作培训提升医药机构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解能力和执行水平,确保政策落地。二是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定期通报医保基金违规使用典型案例,警示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增强法治意识和自律意识。同时加强部门联动,与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对欺诈骗保、虚假报销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三是建立长效机制。聘请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鼓励公众举报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医保基金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督约束。一是推动DRG高水平落地用好特例单议机制和预付金等制度,推动医保与定点医药机构即时结算,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促使各定点医药机构主动控制成本,规范诊疗行为,避免不必要的医疗支出。二是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我局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针对虚假住院”“挂床住院”“诱导住院等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对相关机构和个人进行处罚。同时用好智能监控系统建立大数据智能监控系统,实现事前提醒、事中审核、事后监管的全过程监控,避免不规范诊疗行为

(三)做好对各医药机构的组织培训。一是全力推进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信息化水平提升服务效率。定期组织信息化培训课程,提升各定点医药机构的信息化素养和技术应用能力三是深入推进医保服务事项下沉加强镇村(社区)医保服务站(点)的业务指导打造十五分钟医保经办服务圈

(四)加强对执业药师的监督管理。一是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将执业医师在岗情况作为日常考核的重要内容,联合市场监管、药监等部门,定期开展执业药师在岗情况的专项整治行动,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实地检查,核实执业药师是否在职在岗。二是严格处罚违规行为。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执业药师不在岗行为,我局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暂停医保结算资格、中止或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等。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