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yibaoju/2023-00041
  • 发布机构:医保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务租车专项检查的整改报告
发布日期:2023-12-11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根据《关于开展违规公务租车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清纪办发〔2023〕46号)文件精神,为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靶向纠治“车轮上的腐败”,根据省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四风”隐形变异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和市委、县委《“1+9”专项整治任务清单》部署要求,我单位积极开展违规公务租车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接到公务租车自查任务后,我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把开展违规租用公务用车专项监督检查作为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三抓三促”行动的重要举措之一,压紧靠实责任,确保自工作走深走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公务租车自查工作由局党组统一领导,各相关股室密切配合。为加强对我局公务租车自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指导经我局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县医保局自查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申国凤担任组长,自查工作小组设在办公室,从财务室抽调人员积极开展自查工作。对于自查出的问题及时汇总梳理,深入剖析原因,认真落实整改。

(三)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公务租车可能会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梳理,聚焦公务租车合同签订、车辆来源、类型标准、审批程序、费用之处等重点环节,对2021年以来公务租车情况进行“起底式”排查。采取查阅租车合同、审核会计报销凭证等方法,全面监视察找,及时反馈自查情况,跟进督促整改违规租车问题。

二、自查情况汇报

我局公务租车遵循从严审批,厉行节约、规范管理、安全高效的原则。充分发挥公务用车使用效益,在我单位有接待国家机关、省机关和外地机关单位检查、调研和下乡等公务活动,或我单位前往交通条件差的地区开展乡村振兴、调研等公务活动。在县上公车紧张且坐公共交通工具不便的情况下,便可汇报主要领导,由主要领导通知办公室申请公务租车。租车费用以及相关台账由财务室统一整理归档,公务租车坚持“一事一租”原则,不得长期租用车辆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租赁车辆单次租赁车辆不得超过5天(含),超过5天的,必须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

我局公务租车的协议单位为清水县车服汽车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租车参考价300元/趟(自本单位至各乡镇价格不等)。每年我局都会与租车公司进行协议签订,明确甲方乙方任务,协议由双方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自2021年以来,我局公务租车总计金额为32400元,其中2020年10月13日-2021年3月5日租车总计13200元,2021年3月13日-2021年5月24日总计5400元,2021年6月29日-2021年8月16日总计3600元,2021年9月30日-2022年6月28日总计3600元,2022年8月23日-2023年6月25日总计6600元。每次公务租车都将记账凭证、发票、派车清单等留存归档,参照租车合同严格执行。清水县车服汽车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派车清单中,租车单位、车牌号、用途、目的地、租车日期、租期、租金、总费用、租车人签字等信息清晰明确,通过协议进一步规范单位公务租车,严格杜绝公务租车违法违规现象发生。通过自查情况发现,无签订虚假租车协议套取费用、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或吃拿卡要、虚报租车次数套取现金等现象发生。没有以项目名义租车现象或租用本人、特定关系人车辆谋取私利现象发生。

四、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公务租车监督力度

高度重视并强化公务租车监督工作,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落实公务租车制度,规范公务租车行为。要进一步细化公务租车审批、登记、结算等管理流程,严格落实租车审批手续。要加强与使用人的沟通联系,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从源头上防范违规现象发生。要充分发挥好公车管理平台的作用,通过GPS,配合相关部门抓好车辆使用。

(二)进一步细化公务租车条例

单位加强公务租车内控管理。建立健全公务租车审批报销制度,按程序从严审批、报销。租车时要根据乘坐人数、经费预算、使用地点等因素,合理确定租用车辆的类型。租车结束后认真进行费用核算和确认,报销时严格审核用车发票、租车明细表等资料。






清水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