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要求,按照《天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水市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天医保发〔2024〕2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持续推动医保服务提质增效,结合我县医保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自觉将“高效办成一件事”理念融入医保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推动模式创新、数字赋能,优化业务办理流程,促进线上线下融合,打造方式多元、流程最优、材料最简、成本最小的医保服务品牌,让便捷、人性、创新的医保服务更加暖心。
二、领导小组
组 长:申国凤 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伟才 县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南慧霞 县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张彦刚 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田瑞芳 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段 旭 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改霞 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股股长
王小丽 县医疗保障局财务股股长
王建宏 县医疗保障局医药管理股股长
李红梅 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主任
“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关办公室,李红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开展医保局“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
三、目标任务及工作举措
紧盯群众、企业、医药机构办事“堵点、痛点、难点、卡点、淤点”,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全面优化提升医保服务质量水平,到2024年底,全面实现10项重点事项落地见效。
(一)落实新生儿“出生一件事”,集成化办理医保参保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任务目标:新生儿可凭户籍或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医保参保,生育医疗费用可“一站式”报销,不需要到多个部门跑腿、多次提交材料。
工作举措: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对相关工作流程进行梳理优化,进一步明确所需资料,确保新生儿可凭户籍或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医保参保,生育医疗费用可“一站式”报销。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及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实现系统间关联和数据共享。
责任部门: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机关办公室。
完成时间:按照牵头部门时限要求,积极对接,跟进数据整合进度,实现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
(二)落实职工退休“退休一件事”联办
任务目标:配合养老经办机构开展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可通过信息共享联办,不需要到多个部门跑腿、多次提交材料。
工作举措: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及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实现系统间关联和数据共享。
责任部门: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机关办公室。
完成时限:按照牵头部门时限要求,积极对接,实现职工退休“退休一件事”联办。
(三)落实社会保障卡和医保码就医购药“一件事”
任务目标:支持社会保障卡就医购药。推动持医保码更便捷就医购药,实现医保移动支付,缩短排队就医购药时间。
工作举措:提供全量接口规范,及时督促落实系统接口改造,不断优化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应用,提高医保公共服务能力,做好医保码就医购药系统支撑;推动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移动支付,逐步扩大覆盖范围,提升群众就医购药便捷性。
责任部门: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机关办公室、财务股。
完成时限:12月底前,持续推进。
(四)实现医疗救助对象资助参保免申即享
任务目标:享受资助参保政策的医疗救助对象,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在困难身份认定地参保的,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身份标识直接享受基本医保参保财政补助和医疗救助资助,不需要申请,也不需要先全额缴费再发放财政补助。
工作举措:符合条件的全额资助对象按照当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实行全额免征代缴,个人无需缴费;符合条件的定额资助对象实行差额征缴,按照当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扣除相应资助标准的差额进行缴费;具有多重身份的资助对象,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实行资助。通过医保信息系统及时将市医保局下发的低收入人口特殊身份信息进行核准标识,配合做好参保资助工作落实。
责任部门: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机关办公室、财务股。
完成时限:9-12月,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内资助参保工作;按照市医保局统一安排,适时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延长缴费期内资助参保工作。
(五)“生育津贴审核支付”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任务目标:经办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生育津贴审核支付。
工作举措:对生育津贴拨付流程进行梳理优化,进一步压缩审核时间,确保将符合条件的生育津贴费用在10个工作日内拨付完成。
责任部门: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机关办公室、财务股。
完成时限:从4月开始,对生育津贴拨付流程进行梳理优化,持续做好审核拨付工作。
(六)实现线上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任务目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可线上办理。
工作举措:根据市局统一部署,持续完善医保APP线上平台功能,加大宣传力度,合理引导参保群众医保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进一步提供便捷线上办理渠道。
责任部门: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机关办公室、财务股。
完成时限:12月底前,持续推进。
(七)提供参保缴费状态、待遇享受、转移接续办理进度、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年度报销情况等查询服务
任务目标:全县至少有一种途径提供参保缴费状态、待遇享受、转移接续办理进度、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年度报销情况等查询服务。
工作举措:参保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可通过经办综合柜员窗口自行查询,或在经办大厅放置的医保服务功能的自助机查询,同时,参保人可登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甘肃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微信小程序等,通过相关功能模块进行查询。
责任部门: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机关办公室。
完成时限:1—12月,持续推进信息平台建设。
(八)门诊慢特病跨市费用直接结算病种扩围
任务目标:在现有5个病种门诊慢特病跨市费用直接结算基础上增加病种。
工作举措:按照国家、市医保局统一部署和安排,在现在5个门诊慢特病跨市直接结算的基础上,开通其他门诊慢特病病种跨市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所有病种市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无需备案;加大对就医地医药机构监管;对符合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参保人员做到应结尽结;持续加大政策宣传,不断提高参保群众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政策知晓率。
责任部门: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机关办公室、财务股。
完成时限: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及时抓好落实,持续做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
(九)企业破产时,企业医保缴存信息核查与相关部门有关核查共享联办
任务目标:企业破产时,可通过信息共享联办,不需要到多个部门跑腿、多次提交材料。
工作举措:根据省局统一部署,整合业务资源,做好接口改造,打通数据壁垒,积极对接牵头部门实现企业破产信息查询“一件事一次办”。
责任部门: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机关办公室、财务股、基金监管股。
完成时限:根据市局统一部署,按照牵头部门时限要求,积极对接,跟进数据整合进度,实现破产企业医保缴存信息核查、共享联办。
(十)及时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合规医疗费用
任务目标:及时向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合规医疗费用,帮助定
点医疗机构缓解运营压力。
工作举措:对工作流程进行梳理优化,进一步精简所需资料,
缩短审核时间,及时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合规医疗费用。
责任部门: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机关办公室、财务股、基金监管股。
完成时限:12月底,全面落实工作要求,持续做好拨付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医保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将落实相关工作举措作为年度工作重点,与纵深推进“三抓三促”行动、提升作风建设紧密结合,确保思想到位、措施到位、行动到位。县医保局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举措、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各部门要健全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高效办成一件事”的组织调度,亲力亲为抓好落实,紧盯时限要求倒排工期,确保按时完成各项重点工作,要主动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同配合,研究制定具体工作举措,指导、协调和督促“高效办成一件事”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及时总结宣传。各部门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根据本地实际探索增加本地事项,及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力争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取得更大突破。
(三)强化系统支撑。各部门要强化数字赋能意识,切实发挥信息化对“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技术支撑,配优人员力量,强化资金保障,切实做好信息系统改造升级和维护。要全面提升服务效率“高效办”,对医保领域有关政策文件、经办事项、系统流程全面进行再梳理、再精简、再优化,减掉一切能减可减的环节,精简非必要不必须的材料,力争用最近的服务、最快的速度、最少的环节、最简的材料,最大限度减少服务对象办事时间和办事成本。扎实推动实现关联事项集成办、容缺事项承诺办、异地事项跨域办、政策服务免申办。